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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不还法律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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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超出法律保护的部分。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就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不还。但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还。

一、高利贷合同有效吗

合同本身有效,但约定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据有关规定显示,在发生借贷时,贷款利率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高利贷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高利贷贷款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双方确实有借款协议,也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关于借款的约定是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且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即超过利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合同约定年利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已经支付的贷款人不需要返还;未支付的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这部分利息。同时,民间借贷利率不支持复利计算和预扣利息。

三、借款利息多少支持

法律支持的借款利息范围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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