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贷款担保人风险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风险有哪些

来源:保捱科技网

1、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2、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3、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法律咨询文件。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一、担保人死亡责任会不会消亡

保证合同担保人死亡其担保责任不会随之消亡。担保的目的是维护贷款人的权益。借款人不还款的,担保人有义务代为还款。借款人死亡时,其债务不会随之消亡。担保人死亡时,其担保责任不会随之消亡。债务的担保责任应由担保人的继承人继续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即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作为其偿还债务能力的财产成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