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参与怎么判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应当综合考虑行为的客观因素,例如赌资数额,人数,违法所得数额社会影响等等。对于一般参赌的群众可以是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的处罚。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资金条件的,或者是参与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况严重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影响生产生活,例如组织三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了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了5万元以上,或者是累计的人数达到了20人以上,以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属于聚众构成刑事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具体的量刑还要考虑客观情况,根据当事人的认罪态度进行考量。
一、聚众怎样才算是构成犯罪
聚众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有聚众、开设赌场、以为业的行为的认定构成罪。虽然多次参加,但输赢不大,不是以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不认定构成犯罪。
组织聚众罪量刑标准是如下:
1、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聚众要怎样量刑
关于罪的量刑,首先你得构成罪,如果不是罪就不可能以罪论处。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以为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聚众”包括下列情形:(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提供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的行为。包括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等。“以为业”,是指以为常业,即以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俗称“赌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