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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首付要签购房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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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定金的时候,是否签订购房合同,需要具体看当事人是否有相关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一、定金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吗

定金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定金担保成立后,其担保效力包括担保定金给付人履行债务,也包括担保定金接受人履行对待给付义务。定金接受人不能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时,应当向定金给付人双倍返还定金。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发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房屋买卖受委托人可以收定金吗

在委托授权的情况下,受委托人可以收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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