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一、附件危房拆除国家补偿标准
1、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迁的赔偿标准,危房需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修缮治理或
拆除重建,如何安置要看当地的。
2、常见补助如下: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二、申请危房改造有什么条件
申请危房改造有两个条件:
1、居住在农村,而且是居住在危房当中的人群。危房的鉴定由住建部门的技术监督站进行鉴定;
2、对象必须是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包括省妇联与我们协商的居住在农村的单亲母亲家庭。
不得纳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范围内的危房改造对象:
1、对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
2、有两处以上住房,其中一处是最危险的;
3、不属居住的临时用房、简易房,不影响人员生活的厨房、厕所和畜禽养殖圈舍等;
4、已经纳入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规划的住房重建户,以及因灾倒损重建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同时,整体推进全国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