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破产和解的条件有什么

破产和解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保捱科技网

破产和解的条件有: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企业法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4、应当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申请和解。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相关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重整。债务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风险提示:因和解而终结的法律效力为: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剥夺的财产的管理处分权,重归破产人;因破产程序启动而对债务人发生的法律上的,因和解的旅行完毕而解除。债务人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九十五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