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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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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1、犯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五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5)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

【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依法配置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的参照法律是什么

1、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如果是依法可使用人员丢失支不上报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具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丢失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丢失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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