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因此,如果你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延期可以不停止执行,也可以停止执行,具体由作出行政裁决的行政部门决定。
对错误的裁决,可以申请赔偿。
强制拆迁行政复议答辩书怎么写?
应针对申请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明确地阐明自己对案件的意见和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书中所述事实准确,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请求合法或者部分合法,则可以表示接受或者部分接受其请求。如果认为申请人的请求是不合法的则应适用自己掌握的证据阐述案情,澄清事实,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反驳申请人的请求,说明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适当的。
3.尾部
1)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的名称。
2)答辩人加盖单位印章。
3)注明答辩书提交的年月日。
(三)文书格式
行政复议答辩书
答辩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因对答辩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现对(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应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5、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能强制执行吗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部门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还没出来可以强制拆除行政复议吗?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并不导致行政行为的无效,所以是可以强制拆除行政复议的,但是有例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条件的规定有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应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5、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上述是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条件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