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犯罪嫌疑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取保: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人民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