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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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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价格

一、公路货物运输

20世纪初,上海街头出现了汽车,到20年代,出现了汽车货运业。

初期,上海的汽车货运都是私营的,有汽车运货商业同业公会。1950年4月,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规定各地设立搬运公司,统一承揽搬运当地公私营企业、机关、团体、的货物。当年5月,上海市搬运公司成立,先后隶属市总工会和市财政经济委员会。1954年,市搬运公司改名为上海市运输公司,并对私营汽车货运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5月,上海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统一经营管理上海的汽车货运业务。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上海的汽车货运事业相应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初,私营汽车运输业自由议价,同业公会组织评价委员会负责协调、评议。1950年4月,政务院提出了“统一承揽、统一运价、统一调度”的要求。1951年1月,华东军政委员会交通部制订《上海市区运货汽车运价计算办法》,逐步由自由议价向统一定价过渡。当时,不同的货物有20种不同的收费标准。

木炭汽车杂货运价:每吨3元,6公里起算;超过6公里,每吨公里加0.20元。

汽油汽车杂货运价:每吨4元,4公里起算;超过4公里,每吨公里加0.63元。随着汽油供应状况好转,汽油车逐步取代了木炭车,并因运输成本的下降,至1955年,汽油车运价降为按原来木炭车运价计算。

市零售公司粮食运价:每吨2.70元。

面粉运价:每吨4元。有的仍按包计算运费,每包0.075元。 煤球运价:每吨3.60元;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国营企业花、纱、布运价:每吨2.70元。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私营企业花、纱、布运价:每吨3.50元。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煤炭运价(每区间隔距离为6公里):一区,每吨4.20元;二区,每吨5.04元;三区,每吨6.048元;四区,每吨7.2576元。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石灰运价(每区间隔距离为6公里):一区,每吨9个折实单位;二区,13.5个折实单位;三区,18个折实单位;四区,22个折实单位。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茶叶运价:运东站每箱0.111元;运北站每箱0.112元;转仓每箱0.112元。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搬场运价:每车,第一小时12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6元。 酒类运价:6公里起算,小坛酒,每吨3.75元。6公里以上,每吨公里0.20元。大坛酒,每坛1.3元。6公里以上,每公里每坛0.15元。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化工危险物品运价:6公里起算,每吨3.60元。超过6公里,每吨公里加0.24元。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矿石运价:6公里起算,每吨3.90元。超过6公里,每吨公里加0.20元。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木材运价:6公里起算,每吨3.75元。超过6公里,每吨公里加0.20元。1955年后,改按杂货收费。

砖瓦运价。3公里起算,以85规格青砖为标准,每万块每公里40元。超过3公里,每万块加4.50元。1955年初,改为按吨计算,仍以3公里起算,每吨2.56元。超过3公里,每吨公里加0.288元;超过11公里,每吨公里加0.256元。

砂石建筑材料运价:3公里起算,每箩0.30元。超过3公里,每公里每箩加0.05元。1955年初,改为按吨计算,仍以3公里起算,每吨2.10元。超过3公里,每吨公里加0.35元。

笨重货物运价:除计算运价外,还需按货物件重分别计收起重费和工具费。

1951年1月笨重货物运价表

货物件重(公斤) 汽车运价(元/吨) 起重费(元/车) 351~750 3.90 5.20 751~1000 4.20 5.70 1001~2000 4.75 7.00 2001~3000 4.75 10.50 3001~4000 5.00 14.00 4001~5000 5.00 21.00

工具费(元/车)

1.50 2.00 3.00 4.00 5.00

运价按6公里起算,超过6公里,每吨公里加0.20元。 载重15吨平板汽车运价:每车:1~6公里100元,7~8公里110元,9~10公里120元;11~12公里130元,13~14公里140元,15~16公里150元,17~18公里160元,19~20公里170元。如在15吨以上者,每吨递加7元。每车6小时为限,超过6小时,每车每小时加收10元;拼装或分卸的,每次加收10元。1955年7月起,改为按吨计算,以1公里起算。15吨平板汽车1公里的运价基数为20.50元;20吨平板汽车1公里的运价基数为22.19元。超过1公里后,20公里以内,每吨公里费率为0.338元;超过20公里,每吨公里费率为0.34元。同时计收平板汽车装卸费及工具费。

三轮机动车运价:2公里起算,每车2.40元。超过2公里,每车每公里加收0.26~0.27元。

为了改变运输标准过多的状态,市运输公司从1954年起,进行了历时两年的调查研究,到1956年4月,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统一实施《上海市陆上货物运输运价》,新的运价采取货物分等运价,普通货物运价分为5等;特种货物在普通货物运价基础上加成计价。经测算,新的运价水平约比原来降低14%。

整车运费:普通货物分为五等,以五等货物1公里运价每吨1.50元(包括每吨基价0.42元,公里费率0.28元,装卸费0.80元)为基准,其他各等在五等基础上每个等级递增4%。不满一吨的零担货物,按整吨运价加成。10公里以上,收费标准适当减低。

1956年4月起整车货物运价表 单位:元/吨

10公里以货物

1公里 1.5公里 2公里 2.5公里 3公里 5公里 10公里 上每0.5等级 公里递加

1.61 1.58 1.56 四 1.53 五 1.50 1.77 1.74 1.71 1.67 1. 1.94 1.90 1.86 1.82 1.78 2.10 2.05 2.01 1.97 1.92 2.26 2.21 2.16 2.11 2.06 2.91 2.84 2.77 2.69 2.62 4.42 4.29 4.17 4.04 3.92 0.14 0.135 0.13 0.125 0.12

起重货物加成:货物件重在300公斤以上(可以流动操作的货物件重在400公斤以上)为起重货物,起重货物又分机械、金属原料、其他三类。各按不同档次,在整车货物运价基础上加成计算。

机械类:件重301~3000公斤,加成率90%。件重3001~5000公斤,加成率140%。

金属类:件重301~600公斤,加成率5%。件重601~1000公斤,加成率65%。件重1001~1500公斤,加成率105%。件重1501~2000公斤,加成率130%。

其他类:件重301~500公斤,加成率25%。件重501~750公斤,加成率50%。件重751~1000公斤,加成率75%。

危险货物加成:火药及各种酸类加成率20%;黄磷加成率30%;其他危险物品分别按一、二等运价计算。

货物重量的计算。货物一律按毛重量计算;整吨以上运输,尾数以100公斤进整计算;零担运输以50公斤起算,尾数亦以50公斤进整计算。

轻泡货物(体积货物)以及形状特殊、性质特殊、不耐重压的货物,以各车辆标记吨位计算。

砖瓦、木材、砂石分别按规定的折算重量计算。

货物里程的计算:按《上海市运输里程图》测量计算,以1公里起算。超过1公里的尾数不满半公里按半公里计算;超过半公里进整为1公里计算。

几年以后,因运输货物、运输车种的结构起了变化,1965年7月,上海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陆上货物运输部分运价的通知》,对部分收费标准作了调整和补充。

新定液罐车运价。液体货物过去采用坛、甏、桶、罐等容器包装运输。以后发展罐槽车运输,既安全可靠,又提高运输效率。新订运

价率为:

大型汽车运输一般液体货物。1公里运价(基价)1~5等分别为1.26~1.41元,1公里以上每吨公里费率分别为:1.5~5公里0.392~0.455元,5.5~10公里0.3~0.422元,10公里以上0.336~0.390元。

大型汽车运输危险液体货物。1公里运价(基价)1~5等分别为1.46~1.元,1公里以上每吨公里费率分别为:1.5~5公里0.470~0.546元,5.5~10公里0.437~0.507元,10公里以上0.403~0.468元。

统一笨重货物运价的加成率:原来笨重货物运价计算过于复杂且难以掌握,这次改进为:不分货类,统一以普通货物最高等级运价为基础。

1965年7月上海笨重货物运价加成率表

301~ 601~ 1001~ 301~ 5001~ 10001~ 50001~

件重(公60000公斤) 斤以上临

600 1000 2000 5000 7000 15000 60000

时协议

加成率(%) 25 50 80 140 180 250 400

规定笨重货物的盘路作业收费标准:人工费每工(8小时)5元。工具费(包括工具运费)3吨起算,件重3~10吨,每吨1.50元;10吨以上至40吨,每吨2.50元;40吨以上协议收费。

新定放射性货物运价:运输人工同位素,按普通货物最高等级运价加成200%计算;运输放射性矿石,按普通货物最低等级运价加成30%计算。

冷藏货物运价:按普通货物4级运价加成20%计算。

搬场运价:根据“装卸按时间、行车按里程”的方法,计算搬场运价,使用一吨三轮汽车搬场,每重车公里为0.30元;装卸时间以半小时为基数,收费1.50元,超过半小时以10分钟为一档,每档加收0.50元;使用4吨大型汽车搬场,每重车公里为1元;装卸时间以40分钟为基数,收费6元,超过40分钟以10分钟为一档,每档加收1.50元;使用7吨拖挂车搬场,每重车公里1.75元,装卸时间以70分钟为基数,收10.5元,超过70分钟以10分钟为一档,每档加收

1.50元;当天要车按上列收费标准加20%计算;客户需另外增派装卸工人,以4小时起算,每人收费2元,超过4小时,每小时每人收费0.5元。

三轮汽车、轻便汽车运价:以规定的大型汽车一般货物运价、特种货物运价为基础,加成10%计算。

计时车运价。计费时间:以车辆出场时间算起至使用完毕时止;4小时起算,超过4小时以1小时递进计算。运价(元/车吨小时):一般货物,大型汽车2.60元,托运单位负责装卸2.10元;三轮汽车4.30元(托运单位负责装卸不减收)。

1967年1月,根据交通部意见,上海降低运价,降低幅度为26.5%。

整车运价:将原来按货物等级定价改为不分等级、递远递减定价。一般货物整车(批量3.50吨以上)运价为:10公里以下,每吨公里0.20元,在此基础上,1~6公里的每吨另加基价0.40元,6公里以上的每增加0.5公里基价递减0.05元。10公里以上不设基价。10~30公里,每吨公里0.19元。30公里以上,每吨公里0.18元。

笨重货物(件重300公斤以上)按一般货物加成10%。 冷藏汽车按一般货物加成20%。 大型罐车按一般货物加成60%。

零担运价:一般货物,每吨公里0.26元,同时每吨加基价0.44元。笨重货物,按一般货物加成10%。三轮罐车,按一般货物加成60%。

计时运价:因特殊任务,不能事先确定运输起讫地点,或运输过程中需时运时停者。每车吨小时:大型汽车2.50元(自理装卸1.90元)。放射性货物专用车3.50元,三轮汽车3.50元。4小时起算,超过4小时,尾数按1小时进整计算。

装卸车费:一般货物装或卸每吨0.40元。笨重货物分档计费。最低的件重301公斤~1吨,每吨0.60元。最高的件重20吨以上,每吨3.00元。上下楼费,一般货物每层楼每吨0.50元,用电梯上下楼按一层计算。

运输轻泡货物,按规定的折吨标准计算,未订折吨标准的,按经

济合理原则以车辆核定吨计算。

超高、超长、超宽货物,需用5吨汽车运输的,以5吨计算;需用60吨以上平板车运输的,以30吨起算。

对支农物资和综合利用物资实行优待。

1967年实行的运价,地区、货类差价过小,计费方法过简,以致影响汽车运输事业的正常发展。198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颁布。据此,上海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经过调查测算,并衔接华东各省市新运价水平,拟订了本市汽车货物运价改革方案,经市批准,于1985年7月起执行。

这次改革总的要求是:货物按运输难易、成本高低、收益大小,实行差别运价。将运输货物划分为普通货物、特种货物两大类。普通货物运价又分3个等级;特种货物中,长大笨重货物运价分为4个等级,危险货物运价分为2个级,液罐车运价分为4类(级),贵重、鲜活、特殊货物运价合并为一个运价等级。对不同车种也分别订价。比价原则是:小型车高于大型车,特种车高于普通车,并拉开长途运价与短途运价、整车运价与零担运价的差价。经测算,运价水平提高幅度为10.5%,剔除养路费增加6%因素,实际提高4.5%,全行业每年增加运费收入3400多万元。

整车(计费重量在4吨以上)运价(每吨公里):普通货物,1级0.16元,2级0.18元,3级0.20元。长大笨重货物,1级0.22元,2级0.24元,3级0.26元,4级0.28元;危险货物,1级0.24元,2级0.22元;贵重、鲜活、特殊货物0.24元。罐车,1类0.24元,2类0.26元,3类0.28元,四类0.30元;冷藏、避震、密封、搬场车均为0.24元。

载重4吨以下汽车运输另行订价,运价水平比4吨整车价有所提高。

1985年7月短途运输(运距在25公里以内)吨次费率表 单位:元/吨

车种

货类

15.5~25公里

1~15公里

每增加半公里递减

一级

普通货物

整车

二级

0.60 0.80

0.03 0.04 0.05 0.06 0.06 0.06 0.06 0.08

三级 1.00

必须使用四吨、五吨单车运输的货物 1.20 长大、笨重货物 1.20 危险、贵重、鲜活、特殊货物,特种

1.20

车辆

普通货物 1.20

小汽型车

特种货物、特种车辆 1.60

说明:吨次费过去称为基价,即运输货物每吨每次所计算的底价,它不是一个单独的运价,而是运价的组成部分,通常适用于短途运输计费。

计时包车运价及装卸车费(每车吨小时):

运价,4吨以上汽车普通货物1.80元,特种货物、特种车辆2.40元;2~4吨汽车普通货物2.40元,特种货物、特种车辆3.00元;2吨汽车普通货物3.20元,特种货物、特种车辆3.80元。

装卸车费。2吨及2吨以上汽车1元,托运单位自理装卸者减半计算;罐车装卸车费不分车种均为0.50元。

零担货物班车运价(每吨公里):普通货物0.24元;特种货物0.30元。

货物运价的加成和减成。

运价减成的有3项:同一托运人托运的来回运输,其回程运输运价减成20%;同一托运人托运原车带回(或带去)原包装物、容器,其包装物、容器运输运价减成50%;运距超过200公里、月运量在50吨以上的运输运价减成10%。

运价加成的有3项:当班临时要车运输货物的;货物的起讫地点处在白天需使用“市区通行证”的区域内运输;县属运输企业承运市内货物运输,均按规定加成率计算运费。

1987年10月,鉴于运输成本不断上升,经市物价局同意,对部分化工危险货物运价作了调高:罐车货物调整分类和增加货类,每吨公里提价2~6分;调整了危险货物装卸费及辅助装卸费。经测算,化

工危险货物运价比调价前提高10.72%。

1990年6月,交通部、国家物价局通知调高运价,基本运价为每吨公里0.26~0.27元。据此,市交通运输局拟订《上海市整顿部分汽车货物运价费率表》和《关于整顿本市汽车货运价格的通知》,经市物价局同意,于1990年4月起执行。按整顿运价方案测算,交通系统运输企业每年可增加收入8000多万元,提价幅度为32.7%。

1990年4月运输吨次费率表 单位:元/吨

一级 1.20

普通货

二级 1.80

整车 三级 2.40

必须使用四吨、五吨单车运输的货物 3.00 长大、笨重、危险、贵重、鲜活、特殊货物、特种车辆 3.00 普通货物 3.00

小型汽车

特种货物、特种车辆 4.00

1990年4月整顿后的运价费率表 单位:元/吨公里

4吨、4

2吨以上、4l吨以上至0.6至1吨汽0.6吨以下汽

类别等级 吨以上

吨以下汽车 2吨汽车 车 车

汽车

一级 0.26 0.35 0.47 普通

二级 0.29 0.38 0.50 货物

三级 0.32 0.41 0.53

一级 0.35

长大笨二级 0.38

044 0.56 不分货物运

重 三级 0.41

不分货物运价等级每车

特种四级 0.44

价等级每车公里0.50

货物 一级 0.38 0.47 0.59

危险品 公里0.70元;不分长

二级 0.35 0.44 0.56

元;不分长短途

贵重、鲜活、

0.38 0.47 0.59 短途每车次

特殊货物

加收车次费每车次加收

一类 0.38 0.47 0.59

包括装卸费车次费包括

二类 0.41 0.50 0.62

装卸费4.407.20元 罐

三类 0.44 0.53 0.65

特种四类 0.47 0.56 0.68

车 车辆 五类 0.50 0.60 0.72

六类 0.53 0. 0.76

冷藏、密封、

0.38 0.47 0.59

避震

零担班车

普通货物0.38元,特种货物0.50元

二、省际公路旅客运输

上海时,仅有通往苏南的浏河、无锡和浙江的乍浦三条长途汽车客运线,当时都为私营企业经营,不久就分别转由江苏和浙江的交通部门经营。1968年,经本市和江浙两省商定,改由本市公交公司经营。70年代以后,上海与苏浙皖三省的汽车客运有了发展,到1979年,已有通往三省的汽车客运线15条。

随着客运业务发展,1982年,成立了上海途汽车运输公司,与市公交公司共同经营跨省市汽车旅客运输业务。新的长途客运线路不断开辟,同时市内外全民、集体企业及个体户都开始经营长途客运业务,到1990年,上海已与苏、浙、皖、赣、闽、鲁、豫七省间辟有客运班车线路286条,全年发送旅客970万人次。

上海市跨省途旅客运价

1982年,上海途汽车运输公司成立时,经市交通办公室同意:暂按华东地区最低客运价每人公里0.023元制订客运票价。

1986年3月,经市物价局批准,新定“旅游型40座客车”(即南斯拉夫产“桑那斯”大客车)运价,定为每人公里0.045元。

1987年12月,鉴于当时长途票价比较混乱,存在着同一路线、车型,不同经营单位的票价不同;同一企业、车型,经营的新老线路票价不同;不同车型票价,无规定差价;客运运杂费无统一标准;客运票证繁多,使用状况混乱等问题。上海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制定《上海市跨省市汽车旅客运价规则》,规定运价标准如下:

普通大型(33座及以上)客车,每人公里0.023元;宽座车(普通大型客车经改善设施,减少座位20%以上者)每人公里0.032元;普通中型客车(20~32座),每人公里0.032元;代客车(货车临时载客)每人公里0.02元;装有空调的客车,在使用季节,按原票价加20%;40座及以上旅游客车,每人公里0.045元;身高1.1~1.3米儿童及残废军人,购买半票;包车运价,按不同车型、座位的车公里计算,起码80公里,整日包车为160公里。

1988年春节运输期间,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规定,汽车客运票价可在20%幅度内向上浮动。以后形成在每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都可上浮15%。

1988年4月,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联合规定,将上海段的国产高靠背座椅大客车票价每人公里调整到0.028元。

1988年5月,经上海市批准,开始征收跨省市公路客运建设专用基金,征收率为按旅客运价的12.5%,相应调整客运票价。

19年11月,根据国家物价局、交通部《关于提高公路汽车客运票价的通知》精神,公路长途客运提价60%,按每人公里平均价0.04元制订票价。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规定的客运票价标准为:普通大型客车票价每人公里0.038元;高靠背座椅大型客车票价每人公里0.046元;宽座车客票价每人公里0.053元;国产高级大型客车票价每人公里0.067元;进口高级大型客车票价每人公里0.074元;普通中型客车票价每人公里0.067元;代客车票价每人公里0.032元。

三、集装箱汽车运输

中国集装箱汽车运输是7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集装箱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国内集装箱,一般有1吨、5吨、10吨三种规格;另一种是国际集装箱,分20英尺和40英尺两种规格。

1979年3月,上海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实行汽车集装箱运费计算办法的通知》。1980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陆上货物运价问题解答》中,也列有关于国际集装箱运费计算的方法。主要内容如下:

集装箱运输运价按普通货物运价计算; 集装箱运输的计费重量分别按不同箱型计算。

国内集装箱 单运重箱的计量:按核定的箱型重量计量,即1吨箱按1吨计算,5吨箱按5吨计算等;空(重)、重(空)来回运输的计量:在按单运重箱计量的基础上,空箱按重箱的20%计量,如1吨箱按1.2吨计算;单运空箱的计量,按经济合理车辆的载重吨的50%计算。

国际集装箱 20英尺箱,每箱实重不满15吨的按15吨计算,超过15吨的按20吨计算;按15吨计算的,其尾数在0.5吨以内者不

计;按20吨计算的,其尾数不计;40英尺箱,每箱实重不满20吨的按20吨计算,超过20吨的按30吨计算。按20吨计算的,其尾数在1吨以内者不计。按30吨计算的,其尾数不计;空、重箱来回运输中的空箱,20英尺箱每箱按2吨计算;40英尺箱每箱按3吨计算;单运空箱,20英尺箱每箱按7.5吨计算;40英尺箱每箱按10吨计算。

运费计算:不分国内与国际集装箱,箱载普通货物都按二级运价计算,箱载危险货物的都按危险货物二级运价计算。

运价标准 1985年7月之前,不分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均按一般货物运价计算。每吨公里运价率为:1~10公里,0.20元;10.5~30公里,0.19元;30公里以上,0.18元。另加基价:1~6公里每吨0.40元。以后每延长0.5公里,基价每吨递减0.05元。10公里及以上不加基价。

1985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上海市汽车货物运价规则》,集装箱运价相应调整:普通货物按2级运价,每吨公里0.18元;吨次费1~15公里,每吨0.80元。15.5~25公里,每增加0.5公里吨次费递减0.04元;危险货物运价按二级危险货物运价,每吨公里0.22元;吨次费1~15公里,每吨1.20元。15.5~25公里,每增加0.5公里吨次费递减0.06元。

1988年4月,根据交通部规定,上海市交通运输局、上海市物价局制定了《上海市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收费规则》和《上海市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收费规则》。这两个规则改变了以往按常规货物运价的计算方法,一律按箱为计费单位。

计量、计费单位。 集装箱运输以箱为单位,装有货物的为重箱,不装货物的为空箱。

货物类别分为:普通货箱、危(险)冷(藏)货箱、烈危货箱。以普通货箱运价为基础,危冷货箱加价25%;烈危货箱加价50%;20英尺箱与40英尺箱比价为1∶1.5。

运价标准(普通货箱) 1吨箱,每箱公里0.25元,箱次费每箱1.25元;5吨箱,每箱公里1元,箱次费每箱5元;10吨箱,每箱公里1.80元,箱次费每箱9元。20英尺箱,每箱公里:市境内4元,跨省

市3.60元;箱次费(限市境内)每箱20元;40英尺箱,每箱公里:市境内6元,跨省市5.40元;箱次费(限市境内)每箱30元。

1990年4月,经市物价局同意,市交通运输局下达《整顿本市汽车运价》,调整集装箱汽车运输运价。规定普通货箱运价标准如下:

1吨箱(4箱以上),每箱公里0.40元,箱次费(市境内)每箱2.50元;5吨箱,每箱公里1.60元,箱次费(市境内)每箱10元;10吨箱,每箱公里2.90元,箱次费(市境内)每箱18元;20英尺箱,每箱公里6元,箱次费(市境内)每箱40元;40英尺箱,每箱公里9元,箱次费(市境内)每箱60元。

1990年9月,经市物价局同意,市交通运输局发出《关于上海地区“工试”期间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收费的通知》,暂行调低箱公里费率,20英尺普通货箱每箱公里5.40元;40英尺普通货箱每箱公里8.10元。

四、汽车维修

初,全市共有私营汽车修理行(厂)200多家,大多设备简陋,手工操作。

1956年,市交通运输局组建国营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私营汽车修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经调整改组成为公司所属的汽车修理厂,承接市内外的汽车修理业务。各行各业也都有为本行业服务的汽车修理厂(车间)。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上海汽车数量的不断增长,汽车修理行业迅速发展,形成国营、集体、个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格局,为适应新的形势,1988年4月,市颁发《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成立上海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到1990年,全市已有汽车维修厂(点)2401户。

以后,由于汽车修理单位分属不同行业,网点分散,且许多都是为行业内部服务的,因而长期以来没有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1988年7月,市物价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制订《上海市汽车维修收费标准(试行)》,要点如下列各表所述:

定额工时收费标准(各工种)表

维修类别 汽车整车大修 汽车总成大修 汽车各级保养 汽车小修 专项维修 每小时收费(元) 3.20 3.50 3.50 3.50 3.50 附注

不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辅助材料

国产汽车大修定额工时 汽油货车:0.6吨以下(含0.6吨),每辆700小时;0.6吨以上至2吨,每辆720小时;2吨以上至5吨,每辆1000小时。柴油货车:2吨以上至5吨,每辆1140小时;5吨以上至9吨,每辆1360小时;5吨以上至15吨,每辆1900小时。小客车:轿车类,每辆1300小时。吉普车类,每辆1000小时。旅行车:每辆1450小时。大客车:“”、“东风”型底盘改装,每辆2200小时;“黄河”底盘改装,每辆2500小时。

国产汽车总成大修和全车喷漆定额工时表 单位:小时/辆

大客车 解

0.62吨5吨旅

总成(系)2吨以9吨以放、黄河

0.6吨吨以以上以上轿车吉普行

名称 上至5上至15东风型底

及以下 上至至5至9类 车类 车

吨 吨 型底盘 2吨 吨 吨

发动机附离

200 200 300 330 420 480 300 240 250 350 450

合器

变速器附传

40 50 60 60 100 180 100 100 70 80 110

动轴

前桥附转向

40 60 70 80 90 120 100 100 70 100 120

后桥包括中

50 60 80 80 110 240 80 70 70 90 130

桥 车架 40 50 70 70 100 130 50 70 100 120 车身 160 170 230 230 280 370 450 250 600 800 850 制动系 70 70 100 100 150 230 100 70 80 200 220 电系 90 90 100 100 100 100 110 90 110 150 150 全车填面喷

100 110 150 150 160 200 300 130 380 520 600

汽油货车

柴油货车

小客车

国产汽车保养定额工时表 单位:小时/辆

车型

汽油货车 0.6吨以下(含0.6吨)

三级保养 350

二级保养 115

0.6吨以上至2吨 2吨以上至5吨 2吨以上至5吨

柴油货车 5吨以上至9吨

370 500 550 720 125 165 183 240 小客车

旅行车

大客车

9吨以上至15吨 轿车类

吉普车类

在风型底盘改装

黄河型底盘改装 950 315 600 200 500 165 500 165 700 233 800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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