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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6

来源:保捱科技网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1-023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陈亦力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李峙恒因个人原因离职。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上述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的股票期权。

公司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的激励对象为107人,股票期权数量为360万份;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的激励对象为106人,股票期权数量为355万份。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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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本议案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35,000万元超募资金(其中16,000万元为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35,000万元超募资金(其中16,000万元为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远发展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确保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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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Ο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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