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终端陈列协议
甲方: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有效的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生动展示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产品的销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陈列时间:自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终止。
二、供货渠道:甲方指定的经销商直接向乙方所拥有的家陈列店供货。陈列店
销售的所有皇台系列产品均由__公司指定的经销商提供。乙方不得在甲。
三、陈列店销售的皇台系列产品,销售形式以零售和团购为主,若确需开展批发业
务,必须由__公司书面认可。
四、甲方的支持:
1、向乙方所拥有家陈列店每月支持做为皇台系列产品展示费用。
2.每月按时将陈列费发放到乙方处。
3.在武威市场做好企业品牌宣传。
五、乙方的责任:
1、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价格体系,不得低 甲方指导价销售。不得经营假
冒、仿冒、伪劣产品,不得从本协议约定的进货渠道外的渠道进货。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陈列奖励。
2、有关皇台系列产品销售的重要信息或市场情况及时通报甲方。
3、陈列要求:必须按照每个单品陈列二瓶以上且是本店最佳位置,高低与正
常水平视线平齐.,如厂家抽查陈列不符合甲方陈列要求,则取消当月的陈列奖励。
4、宣传品摆放:每店至少摆放两个甲方提供的易拉宝、统一摆放甲方业务员
发放的价格标签。
5、销售要求:陈列店必须把皇台系列酒作为该店第一推荐品牌。
六、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或撤销甲方的陈列位置,减少甲方
陈列面积。并要保持陈列产品的摆放整齐和清洁卫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其当月的陈列奖励。
2、如乙方有违约情况、其违约原因是有甲方造成的,不追究乙方责任。
七、陈列奖励:
A类店每个品项2瓶陈列且位置佳每月返陈列费12本色酒2瓶,每个品项单瓶陈列且位置不佳每个月返陈列费12本色酒1瓶。
B类店每个品项2瓶陈列且位置佳每月返陈列费8本色酒2瓶,每个品项单瓶陈列且位置不佳每个月返陈列费8本色酒1瓶。
八、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酒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