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川办函【2009】88号)要求,四川省农业厅对2008年5月1日以前的现行规范性文件126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1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0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3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一)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制定机号 关 1 四川省农牧厅、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农牧厅 文号 川农牧合经[1988]字第11号 文件标题 关于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范围的通知 继续有效理由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2 川农牧合经(1988)字第18号 关于下发全省统一农业承包合同书文本的通知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3 四川省农牧厅 川农牧合经()字第1号 关于管好用好农业承包合同服务费的通知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4 四川省农牧厅 川农牧合经(19)字第8号 关于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两个具体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农牧厅、省编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区、乡(镇)农经干部编制和缺额补充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农牧厅、四川省监察厅转发监察部农业部《关于尽快查处上报涉及农民负担恶性事件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农牧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作物种子苗木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5 省农业厅、省编委、省川农牧农经[1991]字人事厅、省第3号 财政厅 省农业厅、川农牧法字[1994]第省监察厅 4号 对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仍具有指导意义 6 关于涉及农民负担恶性事件的上报时限现在仍在执行 7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工商局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牧农经字[1994]11号 农业部规定的审计程序目前尚无新文件替代 8 川农牧植检[1996]3号 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规定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关于省间调运植物检疫作出的具体规定 目前还没有新规定代替 9 川农业植检字[1996]第7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省间调运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监察厅转发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10 省农业厅、川农厅发[1998]第省监察厅 47号 四川省农业厅、工商局 四川省农业厅 11 川农牧植检[1999]56号 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规定 对农场改革,以及农场土地的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农场干部职工的利益。 无新规定,一直在执行 12 川农厅发[2000]第74号 关于印发《关于抓好当前农场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村社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方案》的通知 13 省农业厅 川农厅发[2000]第105号 14 省农业厅 川农厅发[2000]第106号 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每年仍在进行 15 省农业厅 川农厅发[2001]55号 关于农村合作经济审计人员持证上岗依法审计的通知 关于认真贯彻川办发[2000]138号文件切实做好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每年仍在进行 16 省农业厅 川农厅发[2001]69号 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每年仍在进行 17 省农业厅 川农厅发[2001]147号 集体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18 省农业厅 川农厅发[2001]173号 集体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19 省农业厅、成都铁路局、省邮政川农厅发(2001)174局、省交通号 厅、民航西南管理局 省农业厅 川农厅发[2001]190号 关于加强我省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运输检疫工作的通知 对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运输检疫工作的具体规定 20 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村社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管理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农业系统国有生产科研教学用地变更使用权和用途报批程序的规定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省《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管理的通知 无新规定,一直在执行 21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发[2002]109号 川农业发[2002]123号 川农业发[2003]52号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对农场改革,以及农场土地的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农场干部职工的利益。 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22 四川省农业厅 23 四川省农业厅 24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发[2003]94号 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对农场改革,以及农场土地的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农场干部职工的利益。 25 川农业发[2003]101号 26 川农业发 [2004]26号 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农业部等四部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无新规定,一直在执行 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理意见 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的意见》 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的通知 27 川农业发[2004]92号 28 省农业厅 川农业发[2004]110号 川农业发[2004]131号 无新规定,一直在执行 29 省农业厅 试点工作还在开展 30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 [2005]68号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 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31 川农业 [2005]127号 村社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每年或每届都需进行 32 省农业厅 川农业[2006]131号 关于颁发《四川省农作物品种抗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规范我省农作物品种抗性评价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①目前我省在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和主要农作物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B证),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生产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和经营农作物种子的条件及程序管理方面的唯一规范性文件;②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生产、经营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生产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和经营同样关系到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粮食安全。 结合我省的实际,对在农资打假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具体金额作了规定,对全省的执法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33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2007‟13号 《关于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34 四川省农业厅、厅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农川农业[2007]129号 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科技入户35 农业厅 川农业[2007]132号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尚未出台取消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性文件。 36 省农业厅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稳定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川农业[2007]160号 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川农业[2008]57号 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细则(修订试行)》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新规定,一直在执行 农业厅、财政厅、劳动37 厅、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 38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 [2008]号 农业部尚未出台取消阳光工程的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有关农村承包土地问题的处理意见 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坚决纠正农经统计数据失实问题的通知》 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39 省农业厅 川农业[2008]99号 无新规定,一直在执行 40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2008]155号 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41 省农业厅 川农业函[1999]第379号 目前还没有新规定代替 42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函(1999)第541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植物检疫检查站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部委规章、地方法规规定 43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函[1999]第577号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在四川境内禁止经营使用绿磺隆、甲磺隆和胺苯磺隆的通知 公布禁止、使用的农药权限在农业部 44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函[2003]382 关于农场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农场改革,以及农场土地的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农场干部职工的利益。 45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函 [2004]26号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工作的通知 对农村土地承包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复 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46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函 [2004]82号 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47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 四川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 川农业函 [2004]113号 川农业函 [2006]469号 川农业函[2007]14号 川农业函 [2008]10号 川蚕业[2004]11号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台帐(格式)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的通知 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 《关于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家蚕品种审定办 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5年度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印发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蚕种冷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48 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①目前我省在农作物品种引种方面的唯一规范性文件;②农作物品种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粮食安全。 现行仍然执行,没有新规定 依法制定,符合专业技术需要 49 50 51 52 川农负发[2005]1号 文件规定仍在执行,且无新的文件替代 53 川蚕业[2008]15号 按规定送审、备案,符合实际需要
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二)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制定机关 四川省农业厅等4单位 文号 文件标题 修改理由 文件制定较早,文件中的规定,同 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其中涉及收费和年审等内容违反了《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年审和收费已没有开展。因此该文件急待修改。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2号)文件对肥料登记的条件和资料要求进行了修改,通知主要是规范省级农业部门肥料登记范围,并对肥料登记进行了规范,要求肥料登记按照配合式实行“一品一证”,对申请资料也提出了新的补充要求。修改意见初稿已形成稿。 1 关于印发《四川省蚕种生产川农厅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四川[2002]16号 省蚕种供应(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函[2005]455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配方肥产品登记的基本条件和资料要求(试行)》的通知
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三)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制定机关 1 四川省农牧厅 文号 川农牧检(1984)字第文件标题 关于设置兼职植物检疫员的通知 废止理由 内容已被《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五19号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牧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牧保 [1990]6号 川农牧农经[1991]字第17号 川农厅发[1998]第167号 关于加强基层植保专业队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附件:四川省基层植保专业队管理试行办法) 四川省农牧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组)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厅关于加强鼠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2 3 条设置兼职植物检疫员作出的具体规定所代替。 内容明显过时 被2000年农业厅新规定代替 《农药管理条例》明确生产了杀鼠剂必须进行农药登记。2003年从到地方开展了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并被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所代替。 2005年5月26日省十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该文件内容已明显过时。 公布禁止、使用的农药权限在农业部 对涉及的有关问题,2006年9月28日四川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已经解决 已被《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2号)文件所代替 文件制定较早,部分规定与现行要求不一致 内容明显过时 内容明显过时 内容明显过时 内容明显过时 4 5 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厅发[2000]第16号 川农业函[2000]第56号 川农厅发[2000]第166号 川农厅发 [2001]123号 川农厅发 [2001]181号 川农业发[2002]81号 川农业发[2003]73号 川农业发[2004]102号 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的通知 6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法制办、工商局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知 7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8 9 10 11 12 13 关于肥料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家蚕原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四川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农药、药械推荐品种的通知 关于发布第二批四川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推荐品种的通知 关于发布第三批四川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推荐品种的通知 关于开展村级植保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川农业函试点的通知(附件:四川省村级植保专[2006]7号 业合作组织管理法、四川省建设村级植保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办法) 川蚕种[1996]02号 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实施暂行办法 14 四川省蚕种管理总站 文件制定较早与现行要求不一致
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四)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制定机关 文号 文件标题 失效理由 1 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林业厅、成都铁路局、四川省邮电管理局、四川省交通厅、民航西南管理局 四川省农牧厅 四川省农牧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牧厅、四川省审计局 四川省农牧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省农牧厅 四川省农牧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农业厅 川农牧植检()字第14号 关于加强我省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的通知 由川农厅发(2001)174号文取代 2 3 4 川农牧农经函[1992]字第33号 四川省农牧厅《关于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方案的通知》 被新的调查方案代替 基金会已于1999年清盘关闭,调整对象已经消失 基金会已于1999年清盘关闭,调整对象已经消失 川农牧农经字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合作基金会会计[1994]第8号 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农牧农经字[1994]第10号 关于下发《四川省农村合作基金会审计稽核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5 6 7 关于贯彻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川农牧农经字基金会已于1999年清盘关加强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的通知》的意[1995]第1号 闭,调整对象已经消失 见 川农牧农经字[1995]第3号 川农牧农字[1996]第1号 川农厅发[2000]第38号 川农厅发[2000]第92号 川农厅发[2001]第51号 川农厅发[2001]第188号 川农厅发[2001]第203号 川农业发[2003]第54号 川农业 [2004]第185号 川农业函[2006]第607号 四川省农牧厅《关于布置1995年度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乡村债务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对农村经济审计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做好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续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 关于高度重视农村合作基金遗留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的通知 被新的调查方案代替 基金会已于1999年清盘关闭,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同上 8 9 10 11 12 13 14 2005年有新文件规定 省农业厅 被2007年文件所代替 已经过期失效 省农业厅 省农业厅 已经过期失效 省农业厅 已经过期失效 省农业厅 已经过期失效 四川省农业厅 已经过期失效 属于新旧法规交替阶段的临时性文件。被农业部和我省随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 15 四川省农业厅 关于对贯彻实施《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回复 16 省清理整顿合作基金会办公室 四川省农民负担小组办公室 川农基函[2001]7号 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追索债权失效问题的答复 已经过期失效 17 川农负发[2004]1号 关于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被新的文件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