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地 址: 经 济 类 型: 负 责 人: 授权代表: 网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乙 方(劳动者):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文 化 程 度: 户 口:城镇( ) 非城镇( ) 身 份 证 住 址: 现 居 住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紧急电话:
XX制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且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派遣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自愿签订本合同,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其中试用期 / 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 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二、工作内容、要求及工作地点
4、乙方属甲方员工,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 ,从事 岗位工作,工作由用工单位安排,具体参见用工单位岗位职责。
5、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实际情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6、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7、工作地点: 用工单位经营范围所涉及的区域 。 三、派遣期限
8、派遣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9、在派遣期限内,当乙方因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可由甲方派往(或经培训后派往)另一用工单位工作,或解除本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0、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执行以下第 种工作制度。 (1)标准工时,(2)综合工时,(3)不定时工时。
11、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岗位除外)。 12、休息休假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由用工单位安排。 五、劳动报酬
13、双方确定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 元。 (3)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14、甲方保证在乙方正常出勤和完成基本定额任务的情况下,其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5、乙方在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16、用工单位因乙方工作绩效突出或岗位特殊,另行计算的效绩工资或奖金、津贴(补助)等,可由用工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7、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18、乙方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后5日内,到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停转移手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9、乙方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20、甲方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完成工作任务所必要的劳动条件。
21、甲方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并对乙方进行操作安全培训。
22、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甲方及其用工单位应将该职业的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书面告知乙方,并要求用工单位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23、甲方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24、甲方及其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告知乙方知晓,乙方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定处理。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25、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2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有证据证明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①、被查实在应聘时提供的其个人资料为虚假资料,如:体检结果、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简历或工作经历为伪造或不实; ②、隐瞒与其他单位存续劳动关系的; ③、弄虚作假隐瞒职业禁忌病的;
④、隐瞒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期未满事实的; ⑤、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⑥、有违反甲方或所在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①、连续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 ②、工作时间以各种形式的; ③、有盗窃财物行为的; ④、有吸食毒品的;
⑤、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将甲方或用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赠与他人,或变卖以获取利益行为的; ⑥、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的;
⑦、故意损坏用工单位设备、设施及贵重物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及以上的;
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及符合用工单位依法指定的规章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7、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 (2)合同期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3)乙方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应按自动离职或乙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8、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0—20天,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若双方均未提出是否续订,合同到期
后乙方仍在原岗位工作,甲方及用工单位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自动续延相同期限。 十、培训
29、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时,应另立培训协议,明确服务期限和违约金。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竞业与保密
30、乙方应自觉保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如需特别保密或竞业的事项,应与用工单位另立保密协议或竞业协议进行约定。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经济补偿
31、本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交接手续时,经济补偿金在工作交接完成后支付。 十三、违约责任及劳动争议处理
3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按对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另有专项协议的按其约定执行。乙方违反规定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放入赔偿办法》(劳部法[1995]223号文)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赔偿费用包括: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另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3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西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未尽事宜及合同的生效
3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5、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有权重新对乙方进行派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被重新派遣后,其工作地点、待遇按新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薪酬标准执行。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重新派遣的,需乙方本人提出辞职,甲方为乙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第二天必须到甲方报到,甲方安排乙方学习培训后重新派遣到新的用工单位工作。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报到且又未按请假制度请假,按旷工处理,旷工2日以上则视为乙方自动离职,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36、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合同条款,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经协商一致签订后,即表明乙方已知晓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它应知事项,并愿意遵照执行。乙方应保证在入职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填写信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乙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7、本合同一式叁份,共肆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壹份,另壹份由用工单位留存。本合同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代表人签字:
甲方签约日期: 乙方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