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来源:保捱科技网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和检查方法

检查项目 法律依据及要求 检查资料及要求 1、管理机构及人员配 备 《暂行规定》第:存在职业危舌的生产经宫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 职查看有关文件,要求:有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职业 健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 的职业康管理人员。 危害防治工作。 2、职业危害申报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查看申报回执。 要求:凡存在职业危咅因素的单位,每年均应按照 规定进行申报。(注:特殊情况要进行变更申报和项 目注销) 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暂行规定》第—十—条:存在职业危舌的生产经宮单位应当委托 具有相查看检测报告。 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 素检测,每三年要求:(1)有检测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2) 工作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 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要符合国家 职业卫生标准,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 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 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一十二条:发现作业场所职业 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 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4、职业查体及结果告 知 《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对接触职业危舌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刖、 查看职业健康查体表及查体结果落实情况 要求:(1)有职业杳体资格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职 业杳在岗期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 员。体;(了解上岗、在岗和离岗接害人数);(2) 查体结果职业健康检杳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拒。 告知劳动者要有劳动者本人的签字;(3) 根据杳体汇总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杳的从业人员 从事接触表中职业杳体机构的建议,检杳落实 情况,如:复查、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 所禁忌的作业;调离、住院,要有文字证明。 对在职业健康检杳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 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 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杳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 动合同。 5、组织劳动者进行职 '11/卩牛培训 《暂行规定》第十条:生产经宫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刖的职业 查看培训记录、签到、考卷等;工作现场对在岗工 人进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 行提问,了解培训内容。 6、合同中要有职业危 害告知 《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生产经官单位与从业人员订乂劳动合同时,应 查看合同。要求:(1)在合同中与明可能产生的职 业危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 遇害因素、如果防护不好会产生的后果及本单位 采取的防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与明,不得隐瞒和欺骗。 护措施;(2)要有劳动者本人签名。 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护设施 《暂行规定》第十—条:(二)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 效防护设施; 现场检查 9、生产布局 《暂行规定》第十—条:(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 业分勰检查 开;(二)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10、自动报警装置和事 故通风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 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 作业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 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场所,要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11、设置公告栏 《暂行规定》第十第一款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在醒晰检査公告栏。 目位着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和作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暂行规定》第十第二款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应当现场检杳。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的醒 目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 产生职业危置,设置符合标准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工作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13、备案情况 查看备案回执。 《暂行规定》十四、十五、十六条,有新建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 建)的单位要将(1)职业危青防治专篇;(2)预评价报告;(3 )控制 效果评价报告;(4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到安监局备案。随 看职能划转,审查、验收批复工作都要安监部门做。 14、档案管理 《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青的生产经官单位应当建M、健全 十种查看文字资料 职业危舌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青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育知制度;(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从业人 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 案管理制度;(九)岗位乐业健康操作规程;(十)法律、法规、规章规走的其他职业危害 防治制度・ 15、个人防护用品 《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 家标1、 杳看现场: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面具\\防噪 声耳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 人员按照使塞等。 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 害防护用品 2、 查看资料:劳保用品发放台帐、发放标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