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手册:清洁服务控制程序
1、 目的对管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实施管理,确保业主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卫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管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
3、 职责
3.1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的清洁及对清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2 品质部负责对清洁服务质量进行抽查。
4、 程序
4.1 根据公司要求,清洁服务应做到:
4.1.1 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果皮箱、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清洁设备。
4.1.2 小区内实行规范化清洁,垃圾日产日清。
4.1.3 小区内共用部位(包括公共楼梯、扶拦、走道、地下室等)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
4.1.4 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业网点有序,无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牌及乱贴、乱画等现象。
4.2 为达到上述标准的要求,物业服务中心按照清洁操作规程作业,具体执行:《环境保洁员作业指导书》和《楼道保洁员作业指导书》。
4.3 建立清洁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对清洁服务质量考核进行量化,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清洁服务质量和中转站垃圾清运质量进行日常检查,每天巡视,每周书面考核不低于二次,并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负责进行抽查,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4 物业服务中心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规定对清洁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5、 相关文件
5.1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2 《多层环境保洁员作业指导书》
5.3 《高层环境保洁员作业指导书》
5.4 《多层楼道保洁员作业指导书》
5.5 《小高层楼道保洁员作业指导书》
5.6 《高层楼道保洁员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