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
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鼓励职工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活动,增强职工奋发进取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不断改进质量的思想意识,以达到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改进工作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期。
第四章 成果评审
第十四条 行政办公室接到上报的QC成果材料后,应按“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现场评审表”(见附九),对其进行核实,以确定成果的有效性和推荐的可能性。
第十五条 本单位每年组织一次QC成果发表会,对本年度(上年3月至当年2月底)优秀QC成果进行评审,由评审组评选并择优向上推荐。
第十六条 本单位QC成果发布会定于每年3月份召开。
第十七条 评审组暂由QC小组活动诊断师及部室领导组成。
第十 各小组成果发表的最后得分由材料分、演讲分组成,其中,材料分占85%,演讲分占15%。
第十九条 被评为优秀QC成果的小组,经批准后,即为单位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其中符合上级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推荐条件的,由行政办公室推荐上报。
第五章 要 求
第二十条 各部室均要组建适宜类型的QC小组(含机关部室)。
第二十一条 QC小组活动结合规范化班组台帐来开展,作为检查、监督管理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二条 QC小组活作为单位年终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获得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的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奖金由行政办公室颁发,从单位事业费或者收入提成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