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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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
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 职责 4.1 人事行政中心 4.1.1 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 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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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
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 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 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 4.3 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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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车辆使用管理 5.1.2 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 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 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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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用车申请流程
5.1.6 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
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 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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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
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 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 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 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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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
由董事长审批。 5.2.5 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