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来源:保捱科技网
第一章 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制度……………………...2 一、监测装置的安装…………………………………….2 二、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2 三、中心站操作员操作规程…………………………….2 四、中心机房管理细则………………………………….3 五、中心站操作员岗位责任制………………………….4 六、监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 七、监测技术资料使用制度…………………………….5 八、监测工岗位责任制………………………………….6 九、监测工操作规程…………………………………….6 第二章 监测传感器管理规定……………………………...8 一、监测瓦斯传感器管理规定…………………………..8 二、温度传感器的设置………………………………….10 三、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11 四、风速和风门传感器的设置………………………….11 第三章 瓦斯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管理制度…………...12

1

第一章 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测装置的安装

1、井下传感器的设置地点、种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凡安装使用的地点,必须在监测示意图上标明分站名称、地点、探头种类和数量,电缆型号和长度。

3、安装监测装置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井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专职监测科负责安装、调试;所在单位负责配合安装工作;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由监测科负责。

4、仪器、设备在下井前必须按说明书进行调试校正,井下安装后进行再调试校正,地面调试不合格的严禁下井。 5、撤出监测设备必须经井总工程师负责人批准。 二、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

1、监测装置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由监测科负责,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撤卸,破坏监测装置。

2、监测探头每隔7天调试和校正一次,监测科设专职人员每班一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应将井下部份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洁、校正和调试工作。

4、对安设在各采掘工作面的探头和电缆由工作面负责人移到规定 位置。

三、中心站操作员操作规程、

1.操作员必须按时交,人员必须向人员详细交代本班出现的问题及未处理完的情况。

2.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每隔10分钟循环检查各监测点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科值班领导汇报。

2

3.操作员发现瓦斯超限时,要立即将超限地点、超限起止时间、超限浓度向科值班领导、井调度室、矿监测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4.监测工井下标校传感器时,操作员将标校时间、地点、最大浓度、断电器状况、馈电状态做好记录,标校达到断电值时,被控馈电开关 必须处于无电状态,否则规为断电不起作用,应用通知井下监测工及 时处理。

5.操作员发现断线、高报、负漂等故障现象时,应立即向科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井下监测工到达现场解决,同时将故障现象,故障原 因及时间做好记录。

6.操作员发现风机停止运转,应向井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同时查看被控开停状态。

7.每月一号要进行一次倒机,如果倒机不成功要汇报科值班领导,并查明原因,要及时处理。修改或增加定义时要在主机上进行操作。 8.操作员负责每天下午16:00点打印瓦斯日报。 四、中心机房管理细则

1、工作时间严禁会客、干私活、闲杂人员进入,否则罚款30元 2、机房应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否则对当班人员罚款30元。

3、不按规定交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严禁空岗、脱岗、睡岗,否则罚款50元。

3

5、瓦斯监测系统运行记录不全或不记录的,罚款100元。 6、监测系统通讯不正常,误码率超过规定未及时处理的,罚款100元。

7、每月一号不进行一次倒机的,罚款100元。 8、乱改监测系统定义的,罚款100元。

9、传感器高报、低报、断线或低控时没有及时汇报的,罚款200元。 10、严禁使用监测电脑上网、玩游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中心站操作员岗位责任制

1、上岗人员必须经过监测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监测程序。

2、认真监视显示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部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发现传感器高报、低控、断线或高控时,必须按规定程序汇报。

3、负责监督每班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情况,并做好记录。 4、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时,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果断采取措施,使问题及时得到最快解决。

5、认真交,保证室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工作时间不准睡觉、空岗、脱岗、干私活,严禁使用监测电脑上网。

六、监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

1、安全监测技术资料是井安全管理的重要资料和经验积累,监测机房必须建有监测数据库,将所有监测技术资料妥善建档保管。 2、安全监测技术资料的管理应由中心机房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管理。

3、对一般技术资料应整理存放资料柜内,逐个进行编号,便于查阅,存放在软盘上的数据和资料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时间,经井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清除。

4、技术性较强的技术软盘,不得随意复制或借与无关人员使用,处理这类软盘上的数据时,应复制副件,以免资料丢失。

5、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需要数据时必须严格执行资料使用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用、查看。

6、使用监测技术资料时,使用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不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不得借用,以免数据丢失。

7、对外进行技术交流时必须经井总工程师批准,外来人员参观机房时,不得将本井资料拿出来参观,或擅自做资料记录,更不得使监测技术资料外泄。

8、负责管理资料的有关人员,对借出资料的使用情况和库存资料的保管情况每月要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变质破损要及时采取措施。

9、对损、丢和擅自借出资料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相关责任,按井制度据情处理。

七、监测技术资料使用制度

1、安全监测技术资料是为一井安全管理服务的,只能用于一井生产管理、科技攻关和解决各种安全管理难题。

2、使用对象为本井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人员,一井有关领导。 3、使用后的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不得乱丢乱放。

4、借阅资料必须办好借阅手续,填好借用卡,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5、借阅人员要爱护资料,不得涂改,划符号。图纸上不得写字。

5

6、对不能借出的监测资料,只能在资料室内查阅。

7、重要的资料必须经井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决不能带出资料室外。

8、兄弟单位借阅档案,要经井总工程师批准,资料保管人员复核,方可使用。

八、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熟悉掌握监测系统及设备的原理、构造、性能和安装步骤及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熟悉监测管理的具体规定,严格按行业标准及公司《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3、负责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巡视以及电缆延伸等工作,按规定期限安设、收回撤离地点的一切监测设施,不得丢失损坏。

4、负责井下监测装置以及井下仪器、设备的调试工作,按行业标准及正确的调试方法进行调试,调试后必须保证正常安全使用,及时处理的发现问题,重大问题要向主管请示汇报。

5、经常对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6、对井下更换的装置及时进行检查,设备待修率不得超出一井规定。

7、凡经检修的装置必须进行验收,达到合格者方能下井使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九、监测工操作规程 (1)、地面修理前的准备工作

1、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2)地面检修 1、隔爆检查。

2、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

6

(3)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4)井下安装

1、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和冲击。 2、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线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它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不超过3米。

3、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车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4、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它导体接触。

5、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适合,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

6、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行业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有连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下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5)井下维护

1、每七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在给传感器校正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3、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正气样校正精度,给传感器送气,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 气平稳。

4、定期更换传感器内的防尘罩,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值仍低于实际的甲

7

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5、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6、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做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记录。

第二章 监测传感器管理规定

一、监测瓦斯传感器管理规定

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2、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浓度、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监测气体的安全检控仪器及设备用空气样和标准或校准气样进行调试和校准,风速传感器用风速计校对,温度传感器用温度计校对。每隔7天必须由专业人员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传感器进行标校,并做好标校记录。 3、传感器的调校:瓦斯传感器必须每七天调校一次,调校顺序为先用空气样对报警仪进行校零,其次用标气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要做好瓦斯传感器调试记录,记录写清标气浓度,闭锁是否正常及调校人等。对不按期进行调校的对负责人罚款100元,不按要求填写调校记录的对负责人罚款50元。

8

4、瓦斯传感器吊挂地点不得有淋水、掉渣,不得吊挂在影响瓦斯传感器正常监测的地点。

5、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由施工区队负责吊挂,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6、如出现传感器故障的,监测电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故障,重点区为2h ;非重点区为3h;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故障的,对当班监测电工罚款100元。

7、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损坏或被人为损坏,监测电缆拉断影响传感器正常监测的,要对采掘工作面施工单位进行追查处理,对施工队罚款500元。

8、设在现场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由所在生产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护和使用。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测值班员或井调度汇报,并协助处理。 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只许生产单位的跟班副队长或班组长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故意破坏、盗窃安全监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要严肃查处。

9、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其设置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置: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要求设置,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采用三条巷道回

9

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5、T6的设置相同。在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7,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10、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3。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以下要求设置: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1和T2;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8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二、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开关量传感器的设置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

10

筒传感器;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三、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风速传感器的设置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四、风速和风门传感器的设置

1、风速传感器的设置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

11

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井下主要巷道风门必须设置风门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中心站发出报警信号,并回报井调度室,及时作好记录。

第三章瓦斯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管理制度

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0.5%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5m内和回风流距出口15m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0.5%,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12

6采区、开掘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矿通风科、井总工程师、井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开掘回风巷中的全部电源。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5%,复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甲烷风电闭锁功能: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使之不能启动,当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5%时,自动解锁。 9、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电试验,试验开掘进和开拓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机运转,并做好记录。 10、瓦斯电闭锁必须由井检测工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对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监测科值班领导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1、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瓦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朝川矿一井

2011-6-1

13

朝川矿一井监测监控系统

管理制度

朝川矿一井

1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