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来源:保捱科技网


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查看更多:规章制度

为了准时了解和把握村干部个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状况,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增加自我约束力量,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现任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 二、报告事项

1、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消失重大失误造成损失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出国(境)定居、探亲、考察、旅游、自费留学,及执行外事纪律的状况;

3、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出租、调换、修建房子和转让宅基地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5、本人及家庭成员接受数额较大的馈赠、继承遗产等; 6、本人及家庭成员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买卖股票的; 7、子女上大、中专院校读书的;

8、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一年来的收入状况; 10、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的状况;

1 / 2

11、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凡有上述状况的村干部,必需在村党支部内通报状况,并填报《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和《村干部个人收入申请表》,并将报告表申报表寄存乡纪委。 四、报告要求

每一位村干部都要仔细执行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填报一次,实事求是地报告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检查。属于可预见的,要事前报告,属于不行预见的,事后必需及进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报告的监督检查

接受和协作乡纪委对报告制度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并对报告状况要进行仔细登记、归档。对无故不报或虚报、假报的,要批判训练,构成违纪又不照实报告的要从重处理;报告制度的执行状况,应列为村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我检查和工作述职的内容。

2 /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