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 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00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 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十七条、 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 、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 、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 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
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第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规定
在施工现场上,班组工人经常接触的或经常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有:防护栏杆、孔洞盖板、安全网和脚手架等。要求每个作业者都会使用,并会检查和维护,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或拆除。 一、防护栏杆
施工现场上的任何部位,当作业人员的作业边沿无围护设施,使人或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均属于临边作业。对于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以设置防护栏杆为主。 (1)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栏杆制作要统一标准,色标要醒目,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2)栏杆材料表面光滑,无破损,无毛刺,无变形。
3)栏杆高度为1.O5m,设上、下道横杆,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在下部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
(2)楼板、平台、走台、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大的预留孔洞,大的吊装口,井口的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4)楼梯、电梯各层出人口处的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孔洞盘板
由于工艺、设备和施工的需要,建筑物或机筑物上,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作业人员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在深度为 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某坑及管道孔洞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也是洞口作业。 对于洞口作业的防护,一般以孔洞盖板为主。
在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回填土的坑槽,人孔、天窗等处,应设置稳固的盖板。孔洞盖板应满足以下要求: (1)盖板的上表面要有醒目的红、白颜色标志(红白道);
(2)盖板底下应有不少于四点的限位块(限位块与孔洞边距25~30mm); (3)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10mm;
(4)因施工需要揭开孔洞盖板时,应在孔洞周边设置临时围栏和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红灯,工作结束时应立即按原样恢复。
(5)钢盖板要有足够的厚度,以保证刚度,盖板上不应存放重物。 三、安全网
安全网同安全帽、安全带一起被人们称之为施工现场上的“三宝”。安全网是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之一。对避免和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安全网是高处作业必不可少的防护用品。因不同施工项目的不同安全要求,其安全同的规格,架设方法也有所不同。安全网大多采用直径为9mm的尼龙绳(也有用绦纶绳)编结而成。其网眼为10~14cm,网片3m×6m及4m×8m等规格,承载要求不小
于160kg/m2。由于安全网是为了保护高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防止落物伤人,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1)高处作业部位的下方必须张挂安全网;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m时,必须设置一道随墙体逐渐上升的安全网,以后每隔4m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在外架、桥式架,上、下对孔处都必须设置安全网。
(2)安全网的架设应里低外高,支出部分的高低差一般在5Ocm左右;支撑杆件无断裂、弯曲;网内缘与墙面间隙要小于15cm;网最低点与下方物体表面距离要大于3m。 (3)使用前应检查安全网是否有腐蚀及损坏情况。
(4)施工中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支撑合理,受力均匀,网内不得有杂物。搭接要严密牢靠,不得有缝隙,搭设的安全网,不得在施工期间拆移、损坏,必须到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5)安全网架设所用的支撑,木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竹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6)因施工需要暂拆除已架设的安全网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征求搭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结束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由施工单位恢复,并经搭设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要经常清理网内的杂物;在网的上方实施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焊接火花落在网上的有效措施;网的周围不要长时间的有严重的酸碱烟雾。
(8)安全网在使用时必须经常地检查,并有跟踪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网应及时处理。
(9)立网和平网必须严格地区分开,立网绝不允许当平网使用;架设立网时,底边的系绳必须系结牢固。
(10)安全网在不使用时,必须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发霉。
(11)新网在使用前必须查看产品的铭牌:①是平网还是立网;②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③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旧网在使用前应做试验,并有试验报告书,试验合格的旧网
才可以使用。安全网的动负荷试验,以12Okg重物两块,相距1.5m,同时由4-5m高度自由降落冲击,安全网完好无损为合格。 四、脚手架
脚手架是施工现场上,应用最为广泛、使用最为频繁的一种临时设施。最常见的有木质脚手架、竹质脚手架和钢管脚手架;还有几种特殊用途的脚手架,如挑脚手架、移动式脚手架、悬吊式脚手架等。每一个作业人员都应对脚手架有一定的了解,并掌握一定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一)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脚手架应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工人,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和措施搭设;经施工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挂上标牌,方可使用。
(2)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每隔6-7根立杆处应设置支杆和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
(3)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及无法设置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构筑物牢固连接;脚手架的外端与顶部应与建、构物多加几处牢固的连接点。 (4)脚手架的外侧、斜道两侧、平台的周边应设置1.O5m高的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置立安全网;脚手架必须设置可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斜道上应有防滑条。料口、平台、通道上部应设天棚。
(5)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长期未用的脚手架,大风、暴雨后和解冻期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6)脚手架上架设的照明线必须有绝缘子或其他绝缘支撑;高度在20 m以上的,且不在避雷保护范围内的脚手架必须设立单独的避雷针,避雷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脚手板的铺设应满足:满铺、平稳、牢固、无探头板;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横杆;拐角(弯)处应交错搭接;搭接的长度应大于2Ocm,与建、构筑物的立表面距离应小于20cm;脚手板铺设后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翘动或移位。
(8)高度在30m以上的钢管脚手架和高度在15m以上的木、竹脚手架,应有专门的设
计,才可以搭设。 (二)木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木脚手架的材质应采用去皮的杉木或落叶松及其他坚韧的硬木;严禁使用易腐朽、易折裂、有枯节的木杆。
(2)脚手架搭设时,如遇松土或无法挖基坑时应绑扫地杆;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设,立杆搭接长度应不少于15Ocm;立杆间距不大于15Oc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0c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00cm。
(3)脚手架如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早行局部拆除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否则不得使用。
(4)木质脚手板应使用5cm厚的杉木或红、白松板材;脚手板的两端8cm处应用8号镀锌铁线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凡腐朽、扭曲、破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 (三)钢管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钢管脚手架应用41~51mm,δ=3~3.5mm厚的钢管,长度为4~6.5m和2.1~ 2.6m,钢管弯曲、变形、有裂纹或严重锈蚀,不准使用。
(2)扣管必须是有生产合格证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可,凡有裂纹、残缺或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
(3)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其间距应小于2m,底部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土质比较松散时,立杆底部应设置扫地杆。
(4)大横杆间距应小于1.2m,小横杆间距应小于1.5m;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位置搭设;立杆、大横杆的搭接长度应大于5Ocm,承插式接头连接长度应大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使用销子并加扣件连接;任何部位均不得用铁线或绳子绑扎,必须使用扣件。
(5)钢脚手板应用δ=2~3mm厚的A3钢板制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上应有防滑孔;焊缝开焊,板面上有裂纹和扭曲变形的钢脚手板严禁使用。 (四)竹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严禁使用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连续二节以上的竹杆搭设脚手架。 (2)竹脚手板的厚度应大于5cm,板上的螺丝坚固牢靠,竹条无断裂。
(3)立杆架设时如遇松散土质或无法挖基坑时,应绑扎扫地杆;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设,搭接长度应大于1.5m。
(4)绑扎宜采用8号镀锌铁线,如用竹蔑或棕绳绑扎时,应保证其直径在10mm以上。 (5)立杆间距应小于1.3m,大横杆间距应小于1.2m,小横杆间距小于0.75m。必需搭设双排架子。
(五)挑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挑脚手架的挑出宽度应小于1.2m,斜撑上端应用螺栓、扒钉或铁线与挑梁嵌槽固定连接,下端固定在立柱或建、构筑物上。
(2)在门洞口处搭设的挑脚手架,其斜撑杆与墙面的夹角应小于30º,并支承在建、构筑物的牢固位置。
(3)工作层外侧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外侧应张挂安全网。
(4)挑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不能满铺的挑脚手架应张挂兜底安全网;脚手板离墙面的距离应小于15cm。 (六)移动式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移动式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与建、构筑物牢固的连接或将脚手架自身牢固的稳定;应将下部的滚动部分牢固的固定。
(2)脚手架在移动前,应将架上的物品(材料、物料、工器具等)和垃圾清除干净;并有可靠的防止脚手架倾倒的措施。 (七)固定式悬吊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悬吊脚手架的挑梁应固定在建、构筑物的牢固部位上,悬吊脚手架本身也应与建、构筑物牢固的连接。
(2)立杆的上下两端应加设一道保险扣件,立杆两端伸出的长度应大于2Ocm。 (3)各种挂钩和吊钩均应加套环扣紧。架子周边应设1.O5m高的栏杆和18cm的挡脚
板,也可以设防护立网,脚手板应满铺。 (八)可升降式悬吊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卷扬机应用地锚固定牢,卷扬机应有双制动装置;滑轮、钢丝绳应通过计算选择和确定;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大于14倍。
(2)脚手架应有双重保护,升降时应缓慢、平稳;脚手板应满铺。
(3)各种挂钩、吊钩均应用套环扣紧;工作前应对脚手架结构、卷扬机、挂钩、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使用中应有防止绳索与建、构筑物棱角磨擦的措施,应避免焊接的电弧损伤绳索。 (九)拆除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拆除前应编制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交底人员均应签字。 (2)拆除架子区域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由专职架子工拆除,并由专人统一指挥,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拆除的顺序是自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般先拆护身栏杆,后拆剪刀撑及上面各部分扣件,然后拆平台、斜道、小横杆、大横杆、立杆和底座。 九、梯子
梯子是一种可移动使用的轻质架子。是施工现场上做为攀登作业的重要登高用具。其种类很多,这里介绍几种常用的梯子。 (一)移动式竹、木梯子的一般规定
(1) 木梯支柱(立柱)应使用优质杉木,竹梯支柱(立柱)应使用小头直径大于7cm的四年生毛竹;梯子横档应用榫头、嵌人支柱(立柱)间距应为30cm,不得有缺档,梯子底宽应大于50cm。
(2) 立柱(支柱)两端应用螺杆或铁线将两根立柱(支柱)连接紧固;梯长超过3m时,应在梯子中间加设一道紧固螺栓。
(3)人字梯应有坚固、灵活的铰链,应有张开角度的拉链。 (二)移动式轻金属折梯的一般规定
(1)梯子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应无歪斜、无扭曲变形和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踏板应作防滑处理,梯脚应用合成橡胶作防滑处理。
(2)设有平台的金属折梯,平台与梯子之间应有牢固的连接装置;最高安全站立位置处应涂刷明显的红色标志。 (三)使用梯子的注意事项
梯子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1)人员在上下梯子时必须面部朝支撑梯子的建、构物或支撑物体方向;严禁手持工具或物体上下梯子。
(2)在梯子上工作应备工具袋,严禁两个人以上站在同一架梯子上同时作业,梯子的最高两档不得站人,人在梯子上作业时或人站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
(3)梯子一般不宜接长使用,如必须接长使用时应用铁卡子或铁线绑扎牢固,并加设支撑,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禁将梯子放置在不稳固的物体上使用。
(4)梯子使用时,如不能用绳索支撑固定稳时,应由专人在下面扶持,应做好防止落物打伤扶持人员的安全措施,在通道处使用梯子时,应设专人监护或设置临时围栏。 (5)在门窗或转动机构附近使用梯子时,应采取必要隔离防护措施。 手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 (一)一般要求
(1)使用工具人员,必须熟知工具的性能、特点、使用、保管和维修及保养方法。 (2)各种施工工具必须是正式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工作前必须对工具进行检查,严禁使用腐蚀、变形、松动、有故障、破损等不合格工具。
(4)电动或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进行高速和修理。停止工作时,禁止把机件、工具放在机器或设备上。
(5)带有牙口、刃口尖锐的工具及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
(6)使用特殊工具时(如喷灯、冲头等),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7)小型工器具放在工具袋中妥善保管。 (二)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1)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2)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3)电源开关及电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有必要的、合格的绝缘用品,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头应设在监护人便于观察,便于操作的地方。
(5)在高处或横向使用磁力电钻时,应有防止因中途停电而造成电钻坠落的措施。 (6)使用射钉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伤人。
(7)使用电动扳手时,反力矩支点应牢靠,否则不许启动。
(8)砂轮机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外伤、裂纹,然后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方可使用,由于砂轮机转数高且有一定重量,打磨时与物件接触点要求比较严格,所以稳定性较差。使用时,操作者精力要集中,需戴防护镜。磨削时应避免撞击,应用砂轮正面磨削,禁止使用砂轮侧面。防止砂轮破碎伤人,安装砂轮时,砂轮与两侧板之间应加柔软垫片,严禁猛击螺帽。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达2/3时必须更换。 2.千斤顶
由于千斤顶具有顶升重物而不需要辅助设备,且顶升缓慢、均匀、稳定,又适用于样正设备安装偏差和物件变型等,因而被安装施工中广泛应用,但由于千斤顶与顶升重物接触点较小,又依赖底坐的平整,坚实而且又要求与重物接触良好,所以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因千斤顶种类较多,型号繁杂,使用前必须熟知其千斤顶的性能、特点及使用方法。
(2)保持千斤顶的清洁,应放在干燥、无尘处。切不可在潮湿、污垢、露天处存放,便用前应将千斤顶清洗干净,并检查活塞升降以及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油注入是否干净。
(3)使用油压千斤顶时,禁止工作人员站在千斤顶安全栓的前面,安全栓有损坏者不得使用。
(4)千斤顶应与顶物垂直且接触面要好。
(5)千斤顶顶升重物不能长时间放置不管,更不能做寄存物件用。
(6)千斤顶使用时的放置处应平整、坚实,如在凹凸不平或土质松软地面,应铺设具有一定强度的垫板。为保持千斤顶与重物接触面稳固,其接触面间应垫以木板。 (7)不得在千斤顶的摇把上套接管子,或用其他任何方法加长摇把的长度。
(8)千斤顶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如无标志线者,不得超过螺丝杆扣或活塞高度的3/4。螺旋螺纹或齿条磨损达20%严禁使用。
(9)要注意千斤顶升过程的安全操作。顶升重物时,应先将重物稍为顶升一些,然后检查其千斤顶底部是否稳固平整,稍有倾斜必须重新调整,直至千斤顶与重物垂直、平稳、牢固时,方可继续顶升。生产或到一定高度应在重物下面加垫,到位后将重物垫好。 (10)千斤顶下降时应缓慢,不得猛开油门便其突然下降,齿条千斤顶也应如此,以防止突然下降造成摇把跳动而打伤人。
(11)数台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重物时,应有专人指挥,以保持升降的同步进行,防止受力不均,物体倾斜而发生事故。 3.链条葫芦
链条葫芦 (又称倒链)是一种不需要底部铺垫固定,且可将重物在空间中升在任何一个需要的位置上的一种小型起重工具,使用携带均很方便,它不仅可以用于中装,也可用作收紧缆绳及庞大设备运输时的固定,还可以用于对口、找正等。 链条葫芦使用应注意:
(1)使用的链条葫芦必须是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
(2)对用过的、旧的链条葫芦,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如吊钩、链条等是否完好,起重链根部销子是否合乎要求,传动部分是否灵活,起重链是否错扭,自锁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纹、变形,严重磨损等。
(3)使用时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检修。
(4)链条葫芦在任何方向作用时,手拉链的方向应与链轮的方向一致,拉链条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突然猛拉。
(5)操作时,葫芦下方不得站人。
(6)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中应用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一般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51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拉不动时要查明原因,以防物体卡阻或机件失灵发生事故。
(7)吊物如需要高处停留一段时间,应将手瓣链牢固的拴在起重链上进行保险,并要有安全绳,以防自锁失灵。
(8)链条葫芦不得用于高处寄存重物或设备。 (9)链条磨损达15%以上严禁继续使用。
(10)切勿将润滑油渗入磨擦片内,以防自锁失效。 4.其他手动工具 (1)携带:
1)手工具携带时应放在专用的套带里或工具袋、工具桶中,不要放在衣裤的口袋里, 更不要插在腰带上。
2)对暂时不用的工具,存放位置要得当,安放应平稳,便其不易脱落伤人,不要放在脚手架上,架空的管道及机械的动部件上。
3)作业人员之间应手递手的传递工具,不要抛掷;传递带刃口锋利的工具时,要把柄部向着接受工具的人。
4)对于撬棍之类须用肩扛的工具,在携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使之不与其他物体和人员相碰,放下时要稳。
5)携带有软线的轻便动力工具时,要注意保护好软线,使其远离尖锐物、热源、油或溶剂,以免损坏或软化绝缘。 (2)手工具的柄部:
1)受锤子击打的工具柄部,长期受击打易出现局部碎裂,碎块飞出难以防备,为此,应在如錾子、冲头、岩石钻等柄部端头安装金属箍(青铜环)。
2)对于需装木柄的手工工具,其木柄应采用有韧性的硬木(如柞木、榆木、胡桃木、槐木、枫木等)制作。木柄应表面光滑,不应有节疤、裂口和其他疵病。
3)木柄与锤头、斧头的连接必须牢靠、坚固,以防使用时木柄折断或锤头飞出,在使用中如发现有松动现象的手柄,必须立即楔紧;切不可只靠楔子紧固,木柄与装备孔配合好更重要。
4)为防止木柄在手中打转打滑,木柄宜做成椭圆形。 (3)金属切割工具:
1)錾子:①錾子是錾削用的工具,通常是用碳素钢制作的,不可用高速钢作錾子。热处理后的硬度为HRC(48-52);錾顶不准淬火,不准有裂纹和毛刺。②一般錾削毛坯表面的毛刺,浇冒口和分割材料可用扁錾(阔錾);錾槽及分割曲线形板料可用尖錾(狭錾);錾削油槽使用油槽錾。③握錾方式和操作要正确。錾子要用左手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握着,大拇指和食指自然合拢,錾子头部伸出20mm左右;如减少錾击对手的震动,錾子不要握的太紧。④錾削时,应从工作侧面的尖角处轻轻起錾,錾开缺口后再全刃工作,否则,錾子容易弹开或打滑;切削距工件尽头lOmmn处时,应掉头錾削。⑤为防止锤子从錾子端头滑脱时打在手上,可在錾柄握手处上方套一个泡沫橡胶垫;为防止飞屑或碎块伤人,作业者应戴护目镜,工作台上应放置钢网护板。⑥錾尖应略带球面形,如有飞边卷刺应及时修整,以保证锤击力通过錾子中心线。
2)挫刀:挫刀是用高碳钢T13或T12制成的,淬火后的硬度为HRC62-67。挫刀分为普通挫、特种挫和整形挫三类。普通挫又分为平挫、方挫、圆挫、半圆挫和三角挫等;特种挫分直挫和弯挫等;整形挫俗称组挫,由许多各种形状和断面的挫刀组成一套。还
有粗挫刀、细挫、双细挫刀和油光挫刀。挫刀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①挫刀必须装柄后方可使用,否则挫刀的尾尖有可能扎伤手及手腕或身体的其他部位。②要正确的使用挫刀。一般用右手握紧挫柄,左手握住或扶住挫刀的前边,两只手均匀用力,推进挫刀;断面比较小的挫刀在使用时,施力不要过大,以免使挫刀折断;挫削速度不要过快,一般在每分钟20~60次为宜。③挫刀和挫柄上防止油脂污染,正在挫削的工件表面也不宜被油脂污染。防止挫刀打滑,造成事故。④挫削时不要用嘴吹切屑,以防切屑飞入眼内;也不要用手去清除切屑,以防切屑扎破手指和手掌,应该使用刷子清扫除掉。⑤挫刀用后,应妥善放置,不应重叠摆放,以免损坏挫齿;放在操作台上时,不要露出台面,以防掉下伤脚。⑥严禁将挫刀做其他工具使用,不能当扁铲、撬棍使用,以防折断伤人。 3)手锯:手锯锯条多用碳素工具钢和合金工具钢制成,并经热处理淬硬。
手锯在使用中,锯条折断是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所以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应根据所加工材料的硬度和厚度去正确的选用锯条;锯条安装的松紧要适度,根据手感应随时调整。②被锯割的工件要夹紧,锯割中不能有位移和振动;锯割线离工件支承点要近。③锯割时要扶正锯弓,防止歪斜,起锯要平稳,起锯角不应超过15º,角度过大时,锯齿易被工件卡夹。④锯割时,向前推锯时双手要适当的加力;向后退锯时,应将手锯略微抬起,不要施加压力。用力的大小应根据被割工件的硬度而确定,硬度大的可加力大些,硬度小的可加小些。⑤安装或调换新锯条时,必须注意保证锯条的齿尖方向要朝前;锯割中途调换新条后,应调头锯割,不宜继续沿原锯口锯剖;当工件快被锯割下时,应用手扶住,以免下落伤脚。
4)丝锥和扳牙:丝锥和扳牙是切削内外螺丝的工具。一般用工具钢或高速钢制作,并经热处理淬火硬化。丝锥分为手用丝锥和机用丝锥二种;扳牙有圆扳牙和圆柱管螺纹扳牙。攻丝和套丝应注意:①攻丝时端面孔口要倒角;丝锥要与工件的孔同轴;攻丝开始时应施加轴向压力,使丝锥切入,切入几圈之后就不再需要施加轴向力。②当丝锥校准部分进人螺孔后,每正转半圈到一圈就要退回1/4,1/2圈,使切屑碎断后再往下攻;攻下通孔时,要经常退出丝锥进行排屑。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三宝”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
(2)凡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及是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悬空高处作业一般包括:
1)开放型结构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钢屋架安装、大件吊装等作业; 2)在框架上或立柱上的作业;
3)建筑结构无防护的边缘,如安装阳台栏板等作业; 4)受的高处(悬空)或不稳定的高处立足作业等。
(3)悬空高处作业时一般很少有系挂安全带的牢固挂点,这在施工前必须设置安全带的系挂点或安全栏杆等防护设施。
(4)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挂安全网,凡无外脚手架做为防护的施工,必须在第一层或离地高度4m处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同时设一层随墙体或结构逐层升高的立网或斜网。
(5)外脚手架、桥式脚手架等操作层外侧,必须设置小孔安全围网,防止人、物坠落而造成事故。 2.吊车作业侧的防护
建筑施工担任垂直运输的工作主要是提升架和吊车,在吊车工作一侧的安全防护是防护设施考虑和布置的重点: (1)扶墙立网防护:
1)选择5m长的轻细木杆或钢脚手管;
2)在作业面墙垂直下面的脚手眼,由里向外插入铁线环,露出墙体外侧; 3)将轻细木杆或钢管插入铁线环,并绑扎牢固;
4)轻细木杆和钢管高出作业平面≥lm,立杆间距2~3m,在立杆lm处绑孔横杆,再挂上安全立网,扶墙网防护示意图
(2)工具式防护:
1)用钢管或木杆绑孔尺寸为5m×6m的矩形框,对角设斜拉杆,将安全网拦绑在框内。 2)在斜张网侧的外墙脚手眼处由墙内向外插入6cm×6cm×7Ocm木方,露出墙外20cm,,墙内一端用6cm×6cm×20cm小木方固定,以便支撑和固定斜张网底框。 3)用吊车将框网吊起,吊点的选择,要吊在5m宽框边的两端,放在露出墙外的木方响吊车行走为准,但以30º~45º为宜。
4)角度张好后用双股铁线将斜张网上框与墙体拉结,底框与木方处固定,框网之间必须对接严密,不能留缝隙,并用铁线绑在一起。
5)斜张网使用的注意事项:①斜张网的防护高度为6m,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二层作业防护结构,每施工高度超过二层时,应提升一次斜张网;②框架结构层标高为4m以上时,结构每升高一层,提升一次斜张网;③斜张网随楼层提升后,下部如有阳台应采取封闭措施,框架结构应在柱间绑上栏杆,挂上围网;④斜张网在建筑物两端或转向处使用时,要向外挑出lm以下,与下方水平网或其他防护设施形成严密的立体交叉防护;⑤为保证支网作业人员的安全,也可以设2层斜网交替使用,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 3.“四口”防护
“四口”是指建筑施工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通道口。这 “四口” 是高处坠落伤害、高处坠物打击伤害的危险点。所以,做好“四口”的安全防护,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1)楼梯口的防护: 1)焊接临时楼梯栏杆; 2)绑扎临时楼梯栏杆;
3)在没有楼梯段的部位和形成较大孔洞的部位,应辅设大片安全网,将孔洞封严。 (2)电梯口防护:
1)电梯门口的防护用12mm的钢筋,根据电梯门口的尺寸焊接成单扇门或双扇门,高
度为1.2m;
2)电梯口的竖直方向防护应搭设隔离棚或张挂安全网、各层平台电梯口的周围还应设防护栏杆。
(3)预留口的防护:预留口根据其尺寸的大小分为孔和洞,外形又不一样,所以要针对形状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1)-般lm见方或直径在lm以下的预留口,可用10mm的钢筋焊接成钢筋网固定在预留口上面,网目边长以8cm为宜,也可以在口的上面满铺木方或用有安全标志的盖板盖严;
2)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施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大网封严; 3)特殊型预留口,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4)通道口的安全防护:
1)主要通道必须搭设防护棚,根据通道口的宽度、长度、绑孔架子,上面满铺厚木板,必要时再铺设一层钢板;
2)-般的通道口上方可架设安全网,安全网的上面铺盖隔离材料; 3)不经常使用的通道口,应严格封闭,防止人员随意出入。 4.“临边”防护
在建、构筑物的施工过程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手架的屋面周边、框架结构的楼层周边、施工用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般是采用设置围栏和搭设安全网。方法如下:
(1)外脚手架、三角架等防护。这两种架子的防护,栏杆必须高出屋面1.0~1.2m,脚手架上的跳板要满铺,围网要封严。
(2)挑杆防护的方法是将支杆以窗口向外挑出,靠紧檐板,高出屋面1.2m,如是坡顶两道平杆、并张挂围网。
(3)屋面防护卡:这是一种自制的卡具,卡口卡在屋面槽板前缘,卡具间距为1.0~1.5m,安全网挂在卡具的立杆上。
5.轻屋面的防坠落措施
(1)在轻型屋面(石棉瓦、玻璃纤维等)上操作行走时,必须在上面搭上踏板,使重力传递于永久可靠的结构上,或者在下方满搭安全网以防上部作业者坠落。 (2)在坡顶屋面上施工时,应按屋面坡度设计履带式踏板梯,梯子材质要符合要求,并且固定牢靠。
6.正确的选择和使用梯子
(1)梯子要坚固,并满足作业的高度要求;
(2)踏步步距在30~40cm间,与地面的角度为60º~70º; (3)梯子至少应伸出平台上或人员可能站立的高踏步上1m;
(4)梯子底脚要设有防滑装置,顶端绑孔牢固或设专人扶梯,人字梯应拴好下端的挂索;
(5)梯子上只允许一人上下通行,攀登梯子时,手中不得携带工具或物件,登梯前鞋底要清理干净。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组织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3)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构、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4)施工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危险意识,这一点对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十分重要。因为风险,危险普遍存在于高处作业整个施工过程中。任何看似平常的小事、小
活,里面都存在着危险。例如:一个青年工人只顾在高处串一块跳板,就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原因是骑在跳板上串跳板,一头串下另一头把他撅起来,摔到零米,当即死亡。再如,在某30万kW机组施工现场,一名临时工图方便,紧靠起重机吊物附近小便,结果固吊物撞倒设备,把他砸成重伤。
多年的实践证明,真正危险场所,技术复杂的及危险性施工项目历来很少发生事故。其原因是人们都认识到它的危险性,所以无论在措施,交底及组织施工上都认真,因而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而在那些看似非常平常的小事、小活,甚至在根本 \"不能\"、不该发生事故的地方,却屡屡出现恶性事故。这充分说明,牢固的危险意识对避免事故的重要作用。因此,每个施工人员千万不要忘记的教训,在从事任何作业时,哪怕叫你搬一块砖头或登梯子换一个灯泡,都要想到可能出现的危险,都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只有充分认识到危险,才能确保实现安全。
(5)认真检查脚手架、踏脚板、临时爬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钢丝绳、卸扣、链条葫芦等起重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有效。 (6)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千斤顶等)应放好、放牢,施工蔚蓝色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7)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9)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10)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1)尽量避免重叠作业,必须重叠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
(12)加大安全工作中的技术含量,发挥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施工的保证作用,认真做到,有施工项目就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交底,而且参加交底的人都要本人签字。
(13)对带电、重要危险性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14)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15)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16)重要的施工项目,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工期长,难度大,高处作业危险因素多,施工人员集中,作业位置经常变化,技术复杂、多工种配合、多单位合作,在这种复杂的施工条件下,必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察,认真发挥安全保证体系作用。
(17)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绝不能施工。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18)认真克服管理性违章,特别是各级施工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有很多事故与管理性违章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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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 一、安全帽
建筑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
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安全带
建筑施工现场上,高处作业,重叠交叉作业非常多。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
(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 \"救命带\"。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些小活、临时活,认为“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 (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这是一种比较安全合理的科学系挂方法。它可以使有坠落发生时的实际冲击距离减小。与之相反的是低挂高用。就是安全带拴挂在低处,而人在上面作业。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系挂方法,因为当坠落发生时,实际冲击的距离会加大,人和绳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负荷。所以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
(5)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9)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
(10)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 三、防护服
建筑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为白色,其他工种的工作服没有颜色的。防护服有以下几类: (1)全身防护型工作服; (2)防毒工作服; (3)耐酸工作服; (4)耐火工作服; (5)隔热工作服; (6)通气冷却工作服; (7)通水冷却工作服; (8)防射线工作服; (9)劳动防护雨衣; (10)普通工作服。
建筑施工现场上对作业人员防护服的穿着要求是: (1)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工作服; (2)操作转动机械时,袖口必须扎紧;
⑶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特殊作业防护服; (4)焊工工作服应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四、防护眼镜
物质的颗粒和碎屑、火花和热流、耀眼的光线和烟雾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这样,在时就必须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选择和使用防护眼镜。
(1)防打击的护目眼镜有三种:①硬质玻璃片护目镜;②胶质粘合玻琉护目镜(受冲击、击打破碎时呈龟裂状,不飞溅);③钢丝网护目镜。它们能防止金属碎片或屑、
砂尘、石屑、混凝土屑等飞溅物对眼部的打击。金属切削作业、混凝土凿毛作业、手提砂轮机作业等适合于佩戴这种平光护目镜。
(2)防紫外线和强光用的防紫外线护目镜和防辐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辐射线面罩应由不导电材料制作,观察窗、滤光片、保护片尺寸吻合,无缝隙。护目镜的颜色是混合色,以蓝、绿、灰色的为好。
(3)防有害液体的护目镜简易主要用于防止酸、碱等液体及其他危险注入体与化学药品所引起对眼的伤害。一般镜片用普通玻璃制作,镜架用非金属耐腐蚀材料制成。 (4)在镜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属铅面制成的铅制玻璃片的护目镜,主要是为了防止X射线对眼部的伤害。
(5)防灰尘、烟雾及各种有轻微毒性或刺激性较弱的有毒气体的防护镜必须密封、遮边无通风孔,与面部接触严密,镜架要耐酸、耐碱。 五、防护鞋
防护鞋的种类比较多,如皮安全鞋、防静电胶底鞋、胶面防砸安全鞋、绝缘皮鞋、低压绝缘胶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高温防护鞋、防刺穿鞋、焊接防护鞋等。应根据作业场所和内容的不同选择使用。
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有绝缘靴(鞋)、焊接防护鞋、耐酸碱橡胶靴及皮安全鞋等。对绝缘鞋的要求有:
(1)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
(2)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3)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护手套
施工现场上人的一切作业,大部分都是由双手操作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手经常处在危险之中。对手的安全防护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护手套时,必须对工件、设备及作业情况分析之后,选择适当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护作用。但是对于需要精细调节的作业。戴用防护手套就不
便于操作,尤其对于使用钻床、铣床和传送机旁及具有夹挤危险的部位操作人员,若使用手套,则有被机械缠住或夹住的危险。所以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严格禁止使用防护手套。
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防护手套有下列几种:(1)劳动保护手套。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时一般都使用这类手套。
(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碱手套。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
(4)橡胶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济作业时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电、火焊工作业时戴的防护手套,应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七、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
常用的安全护具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试验。安全网是否有杂物,是否被坠物损坏或被吊装物撞坏。安全帽被物体击打后,是否有裂纹等。经常对安全护具的检查按要求进行(1)安全帽: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2)安全带:国家规定,出厂试验是取荷重120kg的物体,从2~2.8m高架上冲击安全带,各部件无损伤即为合格。
工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试验负荷重标准情况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一些工地经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装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铁块,以达到试验负荷的重的标准。用专作实验的架子,进行动、静荷重试验。
锦纶安全带配件极限拉力指标为:腰带1200~1500kg,背带700~1000 kg,安全
绳1500 kg,挂钩圆环1200 kg,固定卡子60 kg,腿带700 kg。
安全带的负荷试验要求是:施工单位对安全带应定期进行静负荷试验。试验荷重为225 kg,吊挂5min,检查是否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安全带的检验周期为:每次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新安全带使用两年后进行抽查试验,旧安全带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抽检。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过试验的安全护具,不准再用。 (3)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必须注意:
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2)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3)产品是否满足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4)产品的规格及技术性能是否与作业的防护要求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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