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罐火灾的危险性、预防及扑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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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分子式:CH3CH2OH)生产需将蒸馏出来的新酒(原酒)储存一段时间后才能勾兑包装作为产品出厂。储存少则数月,多则几年,原酒在储存中将会产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变化,因而使酒体变得更加醇香、绵软。
原酒一般均装入容器储存于酒库之中。酒库有设为地下、半地下的,有利用人防工程作酒库的,也有利用天然溶洞为酒库,库房有单层建筑、多层建筑。储存原酒容器种类也比较多,常用的有陶瓷坛、瓦坛、木桶、石料容器、不锈钢罐等。由于原酒中的乙醇含量一般都在65—70%,容器不可能绝对密封,加之储藏量大,乙醇蒸气大量挥发。同时库内为保持一定温度、湿度,往往通风不良。因此,其火灾危险性很大,而且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从我国近些年酒厂重大火灾统计分析看,95%的火灾都发生在酒库。
一 酒罐火灾的危险性
1、容易燃烧,白酒火灾危险性的大小主要以其闪点、燃点、自燃点来衡量的。从消防学来说,闪点就是着火的前兆,闪点越低的白酒,着火的危险性越大,反之闪点越大,危险性越小。白酒的闪点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酒品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接近火焰闪出火花并立即熄灭的最低温度。白酒的闪点为12.78℃,一般储存酒的浓度在60°以上,属甲类危险物品。如果白酒蒸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7.1%以上时,只要遇到极小点能量(一般只需0.2左右毫焦耳)的火花就能点燃。当白酒挥发的蒸气在空气中达到3%的易燃浓度,酒罐的加热或附近出现有足够温度的火源时,也存在被点燃而发生火灾的危险。
2、容易爆炸。当白酒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比例达到一定条件时,遇火即爆炸;或与氧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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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酸、次氧酸钙、过氧化氢、、银、过氯盐混同,会发生化学性燃烧爆炸。白酒发生爆炸,其产生最大爆炸极限为3.3%—19%。酒罐内气体空间的酒蒸气浓度是随着燃烧状况而不断变化的,因此,燃烧和爆炸往往是互相转变交替进行的。
3、容易蒸发。白酒在任何温度都能蒸发,只是蒸发量与气温成正比,即气温越高蒸发量越大,气温越低蒸发量越小。罐内白酒的蒸发属静止性蒸发,在泵送或灌酒时,属流动性蒸发。静止蒸发是在空气不太流动的情况下,罐内白酒液面发生蒸发的一种现象。不管是静止蒸发还是流动蒸发,其挥发的乙醇因相对密度为0.73(20℃),不易扩散,往往在储存库或作业场的空间弥漫飘荡,如通风条件较差,就会大大增加火灾危险因素。
4、容易受热膨胀。白酒受热后体积膨胀,蒸气压同时升高,若酒罐完全处于密闭状况,酒罐的白酒受热膨胀会造成酒罐破裂,造成火灾危险,特别是酒罐储存白酒的液面与罐口一致时,白酒受热膨胀会溢出,或着火燃烧大量溢出。
5、容易流动扩散。白酒流动扩散的速度很快,如白酒从罐口溢出或满罐破裂会很快向四周流散,造成起火的危险因素。
二、存储要求
1、酒罐仓库建筑要求
仓库应是耐火材料建成,其耐火等级为二级以上,库内地面不应是因撞击而出现火花的地面,并有1%的坡度,坡向库外集酒沟或集酒井。库房应增开窗户,加强自然通风,有利于排除易燃蒸气及防爆泄压。面积在150m2以上的酒库,最少要有两个大门,门的宽度不应低于2m2,并且从库内通道上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大门的距离不应大于40m。门口应设置0.15m高度门坎(或坡高),库房的净高度应不小于7m,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库房应具备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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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2、酒罐的堆放
酒罐的堆放应主要考虑酒蒸气扩散效果,火焰辐射强度和酒罐类型。
(1)酒罐不宜堆放在露天场地。如条件所限必须在露天场地储存时,则应在场地上设置不燃结构遮棚。
(2)酒罐仓库不宜设置在公共交通道路边,但应有专用通道;也不宜设在陡壁的山脚下。露天酒库场地要是坚实平整并高出地面0.2m,场地四周应有排水设施,仓库周围墙应加高。
(3)库内各酒罐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酒罐与酒罐间距不小于3m,酒罐与墙体的间距不小于5m,主要便于扑救。库中酒库应排列整齐,两行一排,排与排间应留有不小于1m的检修通道。
3、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并要求整体防爆,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电动泵输送酒液。电气开关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保护设施。电气安装必须合乎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4、为防止直接雷击,应安装避雷针,距离库房顶端不得小于3m,避雷的接地装置与静电接地装置应分开,与地下管路、电缆及其他金属物体的距离不得小于3m。库房必须完全处于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为防止间接雷击和消防静电,金属酒罐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对避雷装置至少每年要有两次绝缘检测。
5、大型酒库应设防火门或水幕进行防火分隔。楼层酒库防火分区之间,楼层之间一般不得有孔洞,如确需设连通管道的孔洞,应采用防火涂料加以密封。大型酒库有条件的,还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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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个防火分区内酒的储量要加以适当,并设置阻止酒流散的设施,如暗沟,使渗酒能及时排除出库外。库外应设事故储酒池。暗沟流向每个分区的口应设防火档板。
7、要加强机械排风,减少室内酒蒸气浓度。
8、储酒罐不宜灌装过满,以防气温升高时酒液膨胀造成酒罐破裂或溢漏。
9、对酒罐要经常检查。
10、酒库内不可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可住人,不得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库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带入火种或穿铁钉鞋入内。易燃物禁止乱放,应集中起来统一处理。
11、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主要配备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1211、棉被、沙土、水带、水等。
12、酒罐应堆放在阴凉通风处,酒罐与空气的接触温度低于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并防止有氧化剂物品入库。灌酒时,要注意白酒流速每秒不超过3m,另外,如果空气中的乙醇浓度超过3%时,必须暂停工作先行通风,排队乙醇蒸气,同时要特别注意火星,防止爆炸。
(一)组织指挥
1、组织好火场供水工作,备足灭火剂和灭火器材。火场供水是扑救酒罐火灾的基本保证,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供水水源、水源分配,确定最优的供水方法,提高水压等,要保证不间断地供给火场灭火和冷却用水。
2、保证通讯畅通,掌握情报信息,迅速决策,下达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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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扑救酒罐火灾应强调集中统一,协调一致,发起进攻时应由指挥员统一下达命令,实行总攻。
(二)火场侦察
通过侦察要查明:
1、着火酒罐和邻近罐的直径、间距、储存酒品的酒浓度、数量和液面高度。如果是天然溶洞的酒罐起火,还要查明洞内是否有人,查明火势发展情况及危害程度。
2、防火堤(墙)的阻酒流淌情况、下水道数量、有无水封。
3、有无必要降低液压、酒罐的破裂情况。
4、灭火装备是否被破坏以及设置泡沫炮的位置。
(三)酒罐火灾的扑救步骤
扑救酒罐火灾,原则要经过三个步骤:冷却保护、灭火准备、灭火。扑救溶洞内的酒类火灾必要时还可采用封闭窒息的灭火方法。
1、冷却保护
冷却是控制火势,预防邻近罐燃烧爆炸的一种有效方法。
(1)冷却燃烧酒罐
,. A、对燃烧酒罐,尤其是液面低的酒罐,首先要进行冷却,以控制火势发展,防止酒罐受热变形、破裂。
B、冷却水的强度一般为0.4—0.6升/秒,即每秒需用冷却水量为0.6升×酒罐周长。通常一支口径为19毫米的水,充实水柱为15米,能控制酒罐周长10米左右。
C、酒罐火焰扑灭后,仍需继续冷却,直至罐壁温度降到低于酒的自燃点,不致引起复燃为止。
6、燃烧呈现淡蓝色火焰。白酒燃烧白天不易发现燃烧点,如果在强光下几乎不见火焰,因此,在阳光特别是强光下,酒罐破裂燃烧,流淌着的燃烧白酒,会给扑救工作造成很大的难度,也会造成相当的危险性。
A、与燃烧罐的距离不小于燃烧罐直径一倍的邻近罐,都要进行冷却。
B、冷却水的强度一般为0.35—0.7升/秒,按酒罐的周长计算,即每秒钟冷却水0.7升×二分之一酒罐周长。
C、位于燃烧罐下风方向的邻近罐所受威胁最大,侧风方向次之,上风方向所受威胁最小。根据到场的灭火力量部署,在首先冷却燃烧罐的同时,要着重冷却下风方向的邻近罐,冷却邻近罐时,应冷却面向燃烧罐的罐壁。
(3)冷却方法
A、冷却水要射到罐壁上沿或罐顶部,使水从上往下流,起到全面冷却的作用。
B、冷却水要均匀,不能留空白点,以免罐壁温差过大引起酒罐破裂或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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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灭火准备
在对酒罐进行冷却的同时,要做好进攻灭火的一切准备工作。
(1)灭火剂——泡沫液的准备,要备足相当于一次灭火的3倍。
(2)供水准备,使用水池等水源,存水量要保证满足一次灭火的需要,中间不得断水。
(3)做好进攻水的掩护准备,进攻时会遇到高温和外焰封锁带,要组织喷雾水交*进行掩护。
(4)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穿隔热服,戴防护面罩等。
(四)扑救溶洞内酒罐火灾的方法
1、抢救和疏散人员
洞内发生酒罐火灾后,火势蔓延和毒气流动速度较快,严重威胁洞内人员的安全,因此,要紧急抢救和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
A、首先抢救已经中毒和受伤人员。
B、对其他人员,引导他们疏散到安全地点。
2、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灭火措施
(1)洞口只闻到燃烧气味和烟雾,不见火焰,这时处于初期燃烧阶段,可组织一个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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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水带、水及其他简易灭火工具深入洞内,寻找火源,根据火源的部位,尽量使用就近灭火器材和设施灭火。
(2)附近有灭火器时,可用灭火器灭火。
(3)附近有消火栓时,可利用消火栓出水灭火。
3、扑灭“大火筒”的措施
溶洞内火势猛烈,出口处有火焰喷出,洞口已形成“大火筒”时,抢救人员无法深入洞内灭火,应采取如下措施:
(1)组织优势力量,在*近洞口处进攻,逐步推进。若两洞串通,要防一洞的火焰和火种串入另一洞,水手要加强个人防护、通信联络,交替掩护向洞里推进,快到火源部位时,可匍匐前进,射水灭火。
(2)采用封闭窒息的灭火办法,必须事先准备足够的沙袋,堵塞洞口和两洞串通洞口及其他可能串通的地方,使内部火势因缺氧而窒息。这种方法需要较长的时间。
(五)几种不同酒罐火灾的扑救方法
1、火炬型酒罐火灾,酒罐的裂口、放酒管、酒罐顶口处呈火炬形燃烧时,可采取下列灭火方法:
(1)水封切割法。根据火炬的高度和直径大小,组织几支水部署在不同的方向,同时交*向火焰要部射水,用水流将火焰和尚未燃烧的酒蒸气分离,造成可燃气体瞬间供应中断,而后将水的射流同时往上“抬”,以抬高火焰使其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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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覆盖灭火法。使用覆盖物(浸湿的棉被、麻袋、草袋、石棉毡等),盖着火焰,使酒气与空气隔绝,窒息灭火。采用这种灭火方法时,灭火人员要穿隔热服,在水掩护下,从上风方向接近火点。覆盖要严密,避免留下空隙。
2、几个罐同时燃烧,可集中优势力量,全面控制,逐个消灭。在力量充足时,应统一下令,同时喷射泡沫或其它灭火剂灭火。
(1)尽最大努力冷却所有燃烧罐和邻近酒罐,控制火势发展。
(2)力量不足时,可逐个进行扑救,先扑救上风方向的酒罐,若力量充足时,则可对所有酒罐有计划地分组负责,同时扑救。
(3)不能急于求成,不允许在无把握情况下盲目喷射灭火剂。在人员、装备、灭火剂不足的条件下去扑救燃烧罐,可能会出现灭火剂全部用完,而一个酒罐也未扑救的情况。
(4)酒已外溢的酒罐火灾,由于酒罐爆裂、沸溢、喷溅等原因,酒在防火堤内漫流燃烧。这时要先灭地面火,后灭酒罐火。
A、对地面火要采取堵截包围的战术,从四面八方向罐下推进,予以消灭。
B、对受地面火威胁的酒罐,要尽一切办法冷却。
C、组织人员将地面上的酒排走,防止酒漫流扩散。
酒厂火灾主要是由酒精(包括原酒、成品酒)燃烧引起的火灾。由于酒中的乙醇含量一般都在65~70%,容器不可能绝对密封,加之储藏量大,乙醇蒸气大量挥发。同时库内为保持一定温度、湿度,往往通风不良。因此,其火灾危险性很大,而且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从我国近些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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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重大火灾统计分析看,95%的火灾都发生在酒库。
一、酒类火灾的危险性特点
1.易燃烧
酒的火灾危险性的大小主要以其闪点、燃点、自燃点来衡量的。白酒的闪点为12.78℃,一般储存酒的浓度在60°以上,属甲类危险物品。当白酒挥发的蒸气在空气中达到3%的易燃浓度,酒罐的加热或附近出现有足够温度的火源时,也存在被点燃而发生火灾的危险。
2.易爆炸
当白酒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比例达到一定条件时,遇火即爆炸;或与氧化剂销酸、次氧酸钙、过氧化氢、、银、过氯盐混同,会发生化学性燃烧爆炸。酒罐内气体空间的酒蒸气浓度是随着燃烧状况而不断变化的,因此,燃烧和爆炸往往是互相转变交替进行的。
3.易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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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消防安全技术研究 作者:北京市怀柔区消防支队 乔付忠
《现代职业安全》杂志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酒厂是生产饮料酒的工厂,通常包括白酒厂、葡萄酒厂、白兰地酒厂、黄酒厂和啤酒厂等。我国是酒类生产、销售大国,有着悠久的酿酒历史和源远流长的酒文化,酒类行业对经济社会、人民生活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在食品文化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截至2009年,我国有白酒生产企业1.8万余家、啤酒生产企业510余家、葡萄酒(含白兰地)生产企业600余家、黄酒生产企业700余家。其中,白酒、啤酒的生产规模和年产量均居世界第一。白酒、葡萄酒、白兰地酒、黄酒和啤酒的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分别占全国饮料酒的97.3%、98.0%。
近年来,随着酒厂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昔日小作坊式的手工生产被机械化、半机械化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所取代,但由于国内外没有专门的酒厂防火技术规范,防火防爆技术仍然停滞在小作坊式的手工生产阶段,酒厂的防火防爆技术、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只能参照相关规范执行,加之管理不严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酒厂火灾,尤其是白酒厂火灾时有发生,且后果十分严重,成为影响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专门研究酒厂的防火防爆技术,对促进我国酒类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主要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首次建立了用白酒度数求闪点的数学模型,提出了新的白酒火灾危险性分类;确定了葡萄酒、白兰地酒、黄酒的火灾危险性属类;确定水喷雾适用于扑救白酒火灾,建成了我国第一套白酒库水喷雾灭火系统,优选提出并验证了系统的关键设计参数;重新确定、完善了白酒厂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结合酒厂现状确定了陶坛酒库的建筑防火设计参数;确定了白酒厂消防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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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和消防装备的配置。
随着酒厂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昔日小作坊式的手工生产被机械化、半机械化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所取代
酒类火灾危险性属类
首先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是确定酒厂产品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我国是根据液体的闪点来划分火灾危险性属类的。闪点是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是判定液体火灾危险性最重要的技术参数。
1.白酒。白酒为中国独创,由于国外引用酒多为40°以下低度酒,其火灾危险性与我国白酒不具可比性。此前国内外均无专业的白酒厂防火规范,没有可供借鉴的技术、标准和成熟经验。因此,确定白酒的火灾危险性属类是我国消防工程领域中的一个独特课题。
酒精度是指乙醇在饮料酒中所占的体积百分比。乙醇是白酒的主要成分,一般占白酒体积50%〜60%左右。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测定白酒的闪点,直接将60°及以上的划归甲类,将大于50°、小于60°的划为丙类,使得甲、丙类之间缺失了乙类的合理连续过渡,并产生了极为严重的问题,因为,60°以下白酒所适用的防火防爆措施偏于不安全,往往会导致爆炸和火灾发生。
经研究分析白酒所含物质的危险性,发现酸、酯、醛等微量物质对白酒火灾危险性属类的影响可忽略不计,而乙醇的含量,即酒的度数是决定性因素。经实验,测得了不同品牌、不同度数白酒的闪点以及不同度数乙醇水溶液的闪点,并运用数学分析方法,解决了白酒火灾危险性属类这一关键技术问题。经实验分析得出结论,38°〜60°白酒的闪点几乎等同于相同度数乙醇水溶液的闪点。38°及以上白酒的火灾危险性属甲类。
,. 2.葡萄酒、白兰地酒、黄酒。经测试,酒精度12°的张裕葡萄酒闪点为47℃〜48℃,酒精度40°的张裕白兰地闪点为28℃,酒精度为16°的绍兴黄酒闪点为39℃。
葡萄酒、白兰地酒、黄酒的火灾危险性均属乙类,但白兰地陈酿库的酒精度一般为65°〜70°,白兰地陈酿库的火灾危险性应划归甲类。
适用白酒类的灭火系统
由消防局编写、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火灾危险性参数手册》在乙醇的灭火方法一栏中明确指出:水无效,需用抗溶泡沫。研究和实验结果证明,这一结论并非完全正确。如前所述,乙醇是白酒的主要成分,而白酒属水溶性液体,水可以用于扑救白酒火灾,不过直流水的冷却和窒息效果差,灭火效果差,射流可能导致陶瓷和玻璃容器破损,导致火势扩大。此外,应注意到白酒能溶解、吸收泡沫的水分,破坏泡沫的稳定,从理论上讲,一般泡沫不宜用于酒类火灾,只有抗溶泡沫才有较好的灭火效果。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剂也可用于扑救酒厂初起火灾。但选用灭火剂应尽量考虑食品安全要求,不到万不得已,切忌选用化学灭火剂导致酒库和周围环境受污染。泡沫灭火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且灭火后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泡沫管射流会导致陶坛破损,易形成大规模流淌火。直流水射流亦会导致陶坛破损,致使火势迅速蔓延。
1.技术路径。水喷雾的灭火机理是:水以细小的雾滴喷射到燃烧物体表面,产生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研究结果证明,从理论上水喷雾灭火系统用于扑救白酒火灾有冷却、窒息和稀释作用。
2.解决的问题。解决了国家标准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灭火器配置的危险等级偏于不安全,且未考虑生产场所的问题。GB50140划分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危险等级的基本原则主要有3条:一是按照GB50016对工业建筑中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来划分其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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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的危险等级。二是根据配置场所内火灾荷载的大小来确定相应的危险等级。三是根据配置场所内可燃物的火灾蔓延速度来确定相应的危险等级。GB50140将60°以上的白酒库房划分为严重危险级,低于60°的白酒库房划分为中危险级的划分方法,仅仅参照了前述第一条基本原则,而没有考虑其余两条重要的划分原则,更没有考虑液体的燃烧特性。事实上,38°及以上白酒库、白兰地陈酿库的火灾危险性属甲类,葡萄酒库、白兰地酒库、黄酒库的火灾危险性属乙类。所以,综合分析考虑,38°及以上白酒库、白兰地陈酿库,葡萄酒库、白兰地酒库、黄酒库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划为严重危险级。灭火器类型应选用干粉、抗溶性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每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8B,最大保护面积为5 m2/B。由于酒库设置了消火栓系统和水喷雾系统,经计算所得灭火器配置数量可按相关规定减少,但最低配置数量和最大保护距离均应满足相关配置规定。为有效地抑制和扑灭白酒初起火灾,可适当考虑配置推车式灭火器。
陶坛白酒库的相关设计
对全部采用陶坛存放白酒的陶坛酒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如果全部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规定的甲类仓库的层数、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要求,实际执行有困难,也不符合酒厂现状。经调研,陶坛酒库储存的白酒大都在70°左右,最低也在52°以上,但一般储存周期较长,酒的进出作业相对较少。其建筑有单层和多层两种形式,建筑规模较大,占地面积可达6000m2左右,酒库内设有水喷雾等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面积约200〜700 m2。因此,结合酒厂现状,在采用分组存放、设置不燃烧体隔体、事故排酒口、事故存液池和其他防止液体流散、防止火灾蔓延措施以及设置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等条件下,对陶坛酒库单独做出规定,既能适当顾及现状,又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安全。
白酒厂消防站的设置和消防装备的配置
根据对全国最重要白酒产区的调研,结合白酒厂的生产经营条件和企业的经济实力,确定常储量大于等于1万m3的白酒厂应建立消防站;常储量大于等于1000m3,小于1万m3的白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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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其位于城市消防站接到火警后5min内能够抵达火灾现场的区域时,可不建消防站。考虑到抗溶性泡沫对于扑救白酒火灾特别是流淌火灾效果显著,规定白酒厂消防站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泡沫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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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一酒厂起大火 2吨酒“流成河”猛烈燃烧(图)
2014-05-30 08:50:05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通讯员王培 任佳祥 罗荣 邱超)昨天上午,灵川县灵勃路桂林银荔酒厂仓库失火,存放在仓库中的2吨成品酒燃烧。桂林消防支队紧急出动6个中队、13台消防车、90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明火于当天上午11时48分许扑灭,消防官兵又立即对储存大量酒精的罐体进行冷却降温。据现场消防官兵介绍,至昨天下午4时,大火全部被扑灭。
目前,失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两声闷响后10米火焰冲出仓库
据了解,火灾发生在上午9点28分左右。一名在该酒厂上班的工人说,当时他就在仓库附近做事,突然听到两声闷响,就看见仓库里的火苗一下子蹿了起来。“仓库里面装的全部是瓶装酒,一着火一大片都烧了起来。我和同事想去扑救,但火太大了,我们不敢靠近。”工人一边说,一边捋了捋自己的头发,其中有半边已被火烧焦了。
失火后,酒厂很快将连接仓库的电源切断,并组织人员用水扑救。但是火烧得很猛烈,用水扑救完全没有效果,厂方随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灵川消防大队接警后最先赶到现场。据该大队消防官兵介绍,当时的火焰冲起来有近10米高,而且火势处于猛烈燃烧状态,仓库的窗和门都被烧掉了,“呼呼”地往外喷着火焰。
记者在赶往现场的途中,从很远的地方就能够看到火灾发出的浓烟。到达现场后,记者看到酒厂从大门进入后有三排房屋,第一排是办公楼,下面是地下仓库,第二、三排为仓库。起火的是第三排仓库,面积约有半个篮球场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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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由于火势较大,紧挨着办公楼的二排仓库也被引燃。
2吨酒燃烧火舌逼近“巨型”
厂方介绍,起火的两排仓库里存有大约两吨的成品酒,均为玻璃瓶包装。
在起火后,很多玻璃瓶破裂,大量成品酒流出被引燃,看上去就像一条火焰般的“河流”,向工厂大门口方向流去。而在起火仓库后方,还露天存放着近400吨原料酒。
“当时火焰距离后院那几百吨原料酒很近,随时有可能引燃。更危险的是,仓库里流出的酒成了一条火焰‘河流’,往办公楼的地下仓库流了过去。地下仓库里面还有80吨半成品酒,度数高,很容易被引燃。要是烧起来,在密闭的地下仓库里面,很可能像一个‘巨型’一样爆炸。”现场消防指挥人员向记者介绍。
为了排除这一潜在的更大威胁,消防官兵兵分几路,一队绕到工厂后院,用大量的水对尚未被引燃的400吨原料酒进行降温,另一队人马则拼尽全力控制流出来的“火焰河”。
由于大量酒精起火,而酒精比水轻,用水扑救效果并不明显。消防人员立即利用赶来支援的泡沫车对火焰进行覆盖。很快,火势得到了控制,“巨型”的威胁被基本排除。
有余烬复燃下午4点火被扑灭
上午11时48分许,酒厂仓库明火基本被扑灭。记者看到,现场大量的消防人员仍对堆成小山的玻璃瓶进行冷却,并检查余烬。
据初步统计,火灾造成三间库房烧毁,两吨成品酒完全烧毁。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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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火灾库房经过大火烧灼后变得脆弱,成堆的碎玻璃瓶阻挡了消防人员进入火场内部进行余烬扑灭,现场指挥人员调来挖掘机,将库房拆除。
记者下午2时离开现场时,消防人员仍在对现场进行降温处理。据在现场的消防官兵说,碎玻璃瓶中仍存留有大量的酒,高温还不时引起酒精燃烧,在扑灭余烬的过程中还发生了小范围的明火再次燃烧情况。
至当天下午4时,火灾才被完全扑灭。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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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一酒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消防责令停产停业
2013-07-23 19:3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泸州7月23日讯(郑炜)2013年6月27日,合江县消防大队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在检查合江县某酒厂时,检查人员发现该酒厂建设有白酒储罐区、酿造车间、包装车间、办公楼等,部分车间正在施工,白酒储罐区和部分车间已投入使用,依据消防法规定,该酒厂属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在让该酒厂负责人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时,该负责人闪烁其词,企图狡辩,逃避消防部门执法,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均未对该酒厂建设工程办理消防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该酒厂存在着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和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两项消防违法行为。经过大队执法人员与该酒厂负责人的一番周旋,酒厂负责人承认因工程土地手续不齐全,所以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手续。情况紧急,该酒厂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已造成了火灾隐患,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酒厂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接受调查处理,并通知该酒厂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到消防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酒厂违规被罚
7月3日,通过询问调查,酒厂负责人对自身企业消防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多项证据证实该酒厂两项消防违法行为属实。7月15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经过集体研究,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告知了该酒厂拟作出的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使用,并对两项行为各处罚款3.5万元,合计7万元的行政处罚,该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告知不提出申辩、不要求听证,签字同意告知。7月15日,听证时限结束后,大队向该酒厂负责人制作并送达了责令该酒厂停止施工、停止使用,两项行为各处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酒厂负责人对整个行政案件办理均积极配合,表示在处罚结束后,将立即投入整改工作,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该酒厂负责人到指定的银行如数缴纳了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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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束后,为帮助该酒厂早日恢复生产经营,大队执法人员与酒厂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指出白酒厂属易燃易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扑救难度大、经济损失大,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将可能会滋生先天性火灾隐患,隐患整改难度大,所以说白酒企业必须经消防设计审核才能施工,杜绝隐患产生,酒厂应立即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投入专门的人力物力财力,办理消防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在整改过程中,有不懂的可以及时向消防大队请求支持,大队一定在第一时间内落实专人为酒厂提供消防技术服务。该酒厂负责人对消防大队此举表示感谢,酒厂在检查时,已按照消防大队要求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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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兴化市张先生来电称,8月20日,他雇司机开小货车为一位货主运送一批产自四川的百年纯粮液到宝应县。那批瓶装白酒酒精度为46%,每瓶的容量为500毫升,酒瓶装在纸盒里,盒外还有纸箱。不料车到宝应后,即被该县交通局的执法车辆拦下,稽查人员在检查了车上的货物后,将车予以查扣,理由是“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拟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张先生感到不解的是,人们常喝的白酒怎么会是“危险化学品”?如果它真是“危险品”的话,那么就应该加贴“危险品”标志,并且要按危险品来对销售等渠道进行安全管理。再者,无论是自己还是其他同行,以前都没有遇到因为运酒而被处罚的事,他询问了该酒的生产厂家,对方说他们的产品发往全国各地,还没有听说过被当作“危险化学品”对待的。张先生备感疑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张琳)
白酒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7月27日批准发布的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及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国际公约及规则(《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案》中〈危险货物一览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案》中〈危险货物限量运输的一般规定〉中有关易燃液体的限量豁免规定)规定,白酒是否属于危险货物与其包装大小有关系:
(1)对于酒精度在70%以上的酒类(包装等级应是Ⅱ级),只要内包装的数量高于1000ml就是危险货物;如果是玻璃或塑料内包装,其数量只要高于500ml就属于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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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酒精度在24%以上70%以下的酒类(包装等级应是Ⅲ级),内包装数量只要高于5000ml就属于危险货物。例如一般情况下,白酒是装在500ml的玻璃瓶内,然后很多这样的玻璃瓶再装入纸盒内,此时纸盒就是外包装,而每个玻璃瓶就是内包装。如果单个玻璃瓶内的白酒的酒精度在70%以上,那么它的数量超过500ml就属于危险货物;如果单个玻璃瓶内的白酒的酒精度在24%以上70%以下,那么它的数量超过5000ml才算是危险货物;否则就不是危险货物。这是目前国家安监总局没有将白酒的运输和销售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范围的原因。
主管部门对此理解有一定的差异性。国家质检总局将白酒列入了重点产品监控范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白酒生产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申请受理、实地核查,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年销售额500万以下的白酒生产企业,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对1999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白酒企业,不予受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处理不当可依法诉讼
行政机关执法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法律条款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适用环境全方面考虑,从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原旨出发,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本案例中,交通局行政处理受理中心的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合法、合理、公正的处罚原则是不符的,不合法也不合理。
一方面,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确切。根据相关规定,白酒是否属于危险货物与酒精度、包装大小有关系。从酒精度和包装大小综合来看,张先生所运输的白酒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执法部门不问包装大小仅以白酒本身的化学成分来认定所运白酒属危险化学品,进而以“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为由,拟对张先生进行罚款,其行政处理行为是对法律规定的片面理解,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和国际通用惯例是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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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程序违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本案中,2万元的罚款应属于较大罚款,行政机关在对张先生拟罚款以前,应事先告知张先生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执法机关未履行告知程序,程序涉嫌违法。
对于张先生来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权。针对执法机关已经作出的查扣的具体行政行为,张先生可以在执法机关作出查扣决定后60日内(如果执法机关在查扣决定中告知了申请复议的时间,则在执法机关告知的时间内申请复议),向执法机关的同级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执法机关的不合法的行政查扣决定。如果同级法制办公室作出维持查扣的行政复议决定,则张先生可以在15日内向作出查扣决定的执法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查扣决定,将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张先生届时如对第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张先生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即在执法机关作出查扣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执法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查扣决定。
规范操作避免法律风险
危险化学品是严密监管的特殊物品,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因为一旦出现问题,将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威胁。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的企业来说,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认真落实,加强自我监管、自我防范,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管理工作,不能有懈怠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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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向交通部门办理相关资质和审批手续后,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不知法”为由不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总之,虽然目前各行政部门有时对于某件违法事实认定时,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企业仍应防微杜渐,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做到制度、人员安全职责到位,做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性、严密性和主动性,才能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支出和损失,减少给社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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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酒精槽车火灾事故
作者:安全管理网
2010年01月10日
一、火灾基本情况
安徽某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化学制品生产的企业。2004年1月6日10时40分许,该集团所属酒精储运工段在进行灌装作业的过程中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m2,烧损运输车1辆,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蚌埠市消防支队在10时50分接警后立即调动4辆车28人到场施救,同时启动消防泵房中的水喷雾冷却系统,在扑灭火灾的同时成功地保护了罐区内8个1500m3酒精储罐。
二、火场勘查情况
起火燃烧的车辆是亳州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牌槽罐车,卧式储罐的容积约28.9m3,当时正在现场进行酒精灌装作业。该车的轿厢朝向西部,呈东西方向停放,车的南侧为回车场地,北侧为酒精装卸台,装卸台的北部为酒精储罐区。经勘查,车辆的轿厢被烧毁,但遗留下的痕迹显示火是从外部蔓延进入轿厢后引起燃烧。
车辆的两侧轮胎均不同程度地被烧毁或烧损,烧损程度相比较北侧有3只轮胎被烧裸露出钢丝,南侧仅有1只,其余轮胎仅表面过火,经分析系地面上的酒精先燃烧,然后又引起了轮胎着火而造成。
槽车储罐的顶部共有2个装卸口,其中前部的罐口呈关闭状态,后部的呈开启状态,对应于装卸台上的鹤管位置。罐的内部已装满酒精,罐体前部椭圆形罐壁的上部共有2个溢流管,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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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两侧,北部溢流管的下方有电磁式电源总开关等汽车的电气线路,线路的绝缘层小部分被烧毁,有2个接线柱呈黄色。在车辆附近提取到1只铝桶,铝桶的上边缘被烧熔化,中部和底部保存较好。
三、现场询问情况
经反复询问,确认火灾发生前在进行酒精(浓度约为96%)装卸作业,按照要求,装卸工宫某负责在装卸平台上观看酒精的液位,装卸工李某负责在车辆的北侧计量表前观察计量,后来由于宫某脱岗,李某发现酒精灌满并从溢流罐和罐体外壁溢出后,先是关闭了输送泵,后又将手伸入驾驶室与罐体之间的空隙内,用铝桶接从北部溢流管流淌出的酒精,大约接到了约小半桶的时候她才发现衣服着火了,扔下桶就跑到了罐区外。整个装卸过程中,驾驶员王某一直按照规定要求停留在驾驶室内,李某接外溢酒精的过程他还摇下车窗观看,直到发现火灾后才逃离驾驶室。同时经调查确认,在酒精外溢到起火这段时间内王某在车内无吸烟和发动车辆等行为。
四、起火原因的分析与认定
酒精是易燃液体,自燃点温度为423℃,闪点12.78℃。受热或遇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燃烧时发出蓝色火焰。乙醇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爆炸浓度极限范围在3.3%~19%,最小点火能量在0.2mJ左右。
首先应排除外来火源和车辆发动时可能由于车辆电气线路接触松动打火产生的火源。由于当天的最高温度仅为6℃,且在起火前车辆已停放了很长时间,即使酒精流淌到车辆的排气管等发热部位,也不可能有达到其自燃点温度的热源而将其引燃。在酒精泄漏后,驾驶员王某并未发动车辆,不可能产生电火花等火源。
其次,排除静电引起火灾的可能。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已按规定穿防静电服装和鞋帽,鹤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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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的罐体等部位在装卸过程中做了可靠的接地连接,不存在因静电放电产生的火花引燃酒精蒸气的可能。另外,铝桶撞击或摩擦普通水泥地面时也不会产生火花。
综合分析认定,该起火灾的发生是由于在装卸过程中装卸台上的人员脱岗造成酒精泄漏,并在地面上流淌挥发,达到了爆炸极限浓度范围后,操作人员在用铝桶盛装外溢的酒精时操作不慎,使铝桶接触汽车电气线路中裸露的接线柱后放电打火,引燃酒精而造成。
五、火灾事故教训
该单位未制定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装卸过程中现场监护措施不力,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发现酒精泄漏后也未采取用水稀释的正确方法,为了节约少量酒精竟然采取了错误的操作方法,并因操作不当产生火源,引燃酒精造成火灾。同时,该公司花巨资购买的2辆消防车也因为没有停车库只能停放在露天,不能采取任何保温措施,管理人员怕冻坏水罐而未装水,在发生火灾到场后因车内无水未能及时展开扑救,在很大程度上又加大了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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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酒厂失火 疑致大量游鱼喝醉浮出水面(图)
6月1日,宜宾本地论坛《酒厂失火,南广一条河的鱼都喝醉了》引发网友关注。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昨日证实,流经高县的南广河段的确出现了浮鱼,喝醉了一般在水面乱窜,居民用网兜便能舀到。当地居民猜测可能是上游高洲酒业老厂区(黄水口)发生火灾后,灭火水和厂里的酒一起冲到了河里,致使鱼儿喝醉所致。
对此,高县环保局副、监察大队长彭科表示,失火后,南广河的化学需氧量(COD)没有出现异常。至于鱼儿上浮,他表示可能是由于河水中缺氧所致。
现场鱼儿“打偏偏”好像“喝高”了
6月1日,一个《鱼儿喝高了》的帖子在宜宾引起极大的关注。网帖中说,当日上午,南广河河中的鱼儿上浮,沿岸居民都下河捞鱼,水浅处能捞到小鱼、螃蟹,水深处可以捞到大鱼。据说,有人还曾捞到一二十斤大的鲶鱼,还有鲤鱼、母猪鱼、翘壳鱼等等。
据居住在高县县城的江先生介绍,本月1号上午开始,河中便陆续有鱼就从河浮上来,在水中不断打转。“这里离酒厂很近,可能是由于5月31日下午酒厂着火后,灭火的水和酒水一起流到了河里,鱼儿被灌醉了。”江先生说:“在贾村昨天许多人都在卖黄辣丁,而且都不少。一般都在几斤重,看得出是河鱼。”
调侃“捡上来做醉鱼 肯定入味”
许多网友称,一个鱼的酒量有多大。如果捡上来后,直接做成醉鱼,那肯定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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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位于南广河高县上游断的高洲酒业老厂区(黄水口)5月31日,在下午4点半左右发现火情后,无法控制,从下午陆陆续续有多辆消防车赶到全力抢救,但由于发生火灾的厂房内本身堆满了酒,非常容易着火,所以救火十分困难,在晚上8点以前经过消防的抢救,火势得到了控制。
由于该酒厂离南广河较忙近,所以灭火的水直接流到了河里。
环保局南广河水质未出现异常现象
高州酒业宣传部一位陈姓表示,酒厂失火后的是否会有酒精流入南广河内,尚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对于南广河中鱼儿“喝醉”,是否会影响水质。高县环保局副、监察大队队长彭科表示,酒厂火灾发生后,他们就从南广河的监测站收取了水样,经过分析,南广河水质未现异常,化学需氧量(COD)并未超标。至于鱼儿上浮,他表示可能是由于河水中缺氧所致。
知识链接什么是COD
所谓化学需氧量(COD),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它是表示水中还原性物质多少的一个指标。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有各种有机物、亚盐、硫化物、亚铁盐等,主要的是有机物。化学需氧量越大,说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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