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单位:
乙单位:
甲单位MVR项目施工现场负责的钢结构施工,乙单位负责的设备安装广泛存在着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及公司关于承包商的HSE管理规定,就该区域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1 交叉作业原则:
1.1 遵守甲方**********有限公司的HSE管理规定;
1.2 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他人受伤害。
1.3 交叉作业区域危险源坚持“危险源谁产生,谁负责防护”的原则。
1.4 交叉作业不能保证安全,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由甲方协调解决。
1.5 在施工中一方伤害到另一方,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所有损失和费用。
1.6 施工单位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
交叉作业安全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交叉作业安全联系人: 联系方式:
2 交叉作业安全责任及义务
2.1进入施工作业场所,严格执行项目的各项安全规定和要求,同时应遵守双方在本区域内的一些安全技术要求,不得随便拆动对方的各种安全设施。
2.2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对方的劳动成品及半成品,不得以对方的安全设施或其他设施为锚点,从事起吊、支撑等受力作业工作,如必须使用,应申报甲方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2.3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不得从事伤害到对方职工的冒险作业和行为,如确需施工必须与对方负责人进行联系,采取相应的措施,并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协调。
2.4双方要教育好本队的职工,遵守甲方在本区域内的一些特殊安全要求和规定。
3 应具体落实的安全措施:
3.1 设置隔离区:在吊装的区域或物料的提升过程中,设置禁戒区和标识,安排监护人监督。
3.2 做好材料和工具的防坠落措施,脚手架设拦腰杆,满铺跳板,施工人员的随身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3.3 临边和洞口的防护必须是刚性防护加设踢脚板防止落物。
3.4 做好高空焊接时火花的控制,避免烫伤下方的作业人员或引燃可燃物品。
3.5 夜间加班必须提前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单位。
3.6 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7 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4 协调人员:
甲方协调人员: 联系方式:
(签章) (签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