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中国分税制下的与地方关系 杨地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摘要:分税制作为我国的一大创举,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较为成 功的做法。在此条件下,与地方间的权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规定,其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调整 关键词:分税制;;地方 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 立行使立法权,是确定分税制能否成立的关键。如果作为分税制一方 上,按照事权和税制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 的没有税法的立法权限,分税制就不能确立。这是因为分税 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 制要求不同级次的都具有立法主体地位和资格,实行分税制财政 模式。 管理,正确界定立法权的优先权也是首要问题。尽管实行分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地方关系有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为 制,要求和地方都有立法权。但需要注意的是,税收立法权 与地方经济关系的变化。对于经济改革而言,能否处理好中 的行使优先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地方的税收立法权必须服从于 央与地方的关系,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统一的市场经济还是 的税收立法权,地方税法不能同税法有相悖之处。这也是实行分 互相封锁的市场经济。最理想的与地方关系应该是平衡与协调 税制财政管理所必须注意的一个方面。 关系。在权力分配上,既能保证有足够的力量治理好全国, 税与地方税的划分,对于正确处理与地方之间的财 又能保障地方有适度的权力建设好地方。任何一方的权力过大或过 政关系和税收分配关系,对于加强税制建设有着特殊的含意,主要表 小,都将破坏权力的正常运转。的权力过大,影响地方的建设与 现在:通过税收立法权、司法权和执法权在不同级之间的划分和 发展;地方的权力过大,则威胁的治理。1992年之前,在计划经 让渡,能够体现出一国的行政管理方式、法制建设程度、民主建 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强调发挥两个积极性,其结果是以 设程度、财政管理和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程度。 权力下放、地方分权为主,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一定程度上削 但分税制也并非万能,虽然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但对 弱了的宏观能力;之后,为了改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行 于地区差距问题,不仅未能加以解决,反而进一步扩大。由于分税制 政放权而带来的宏观能力削弱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状况, 改革主要是主导,自实行以来,和地方的经济分成比例几乎 1994年新的财政分税制及其他管理的实行,使与地方关 年年在变,可以根据经济形势的需要,随意调整和地方的分 系的调整与改革以市场经济为取向,标志着建立新型与地方关系 配关系,地方只能被动接受,从而导致地方上有了不同程度的抱 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分税制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扩大了地 怨和抵触声音。再加上在分税制确立之后,由于与地方之 方固定收人的范围。这有利于促进地方合理地组织经济,有效地利用 间事权划分得不明确,双方都会采取一些机会主义行为来实现自己的 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最终做到既增加了地方的收入,也能增加 利益最大化。尤其是地方这一层面,过度重视地区间的经济竞争导致 的收入,实现财政、税收上的积极性。分税制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 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由此又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并进而导致严重的 新,它改变了与地方的博弈格局,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各地方对于 问题。而地方由于承担了从转移而来的财政压力,又必须考 财政的依赖度,明显强化和改善了宏观能力。 虑另外开辟财源,因而往往集中注意力于土地开发,导致房地产过热 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既不能走计划经济那种死气 和房价猛涨以及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绩工程”。这些问题的存 沉沉的老路子,也不能盲目效仿资本主义国家太过自由散漫的市场经 在,既威胁到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又往往使得的措施失去 济;因此,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国家的宏观就显得尤为重要,而 应有的力度与效果,甚至影响到其权威与合法性。 分税制也恰恰适应了这种要求,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 综上所述,我国财政制度分税制作为历史上一大创举,在一定程 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反映到财政 度上重新定义了与地方关系,解决了部分矛盾,适应了中国发展 管理上就是与地方之间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 中的新阶段;但同时不可否认,分税制的不完善已经带来了诸多问 分税制的实质主要表现为按照税种划分税权,分级管理。其中, 题;只有在平静的心态下不断探索,本着权力下放的思路,寻求通 税权是管理涉税事宜的所有权利的统称,主要包括税法立法权、 过制度化、法律化的途径来达到与地方之间的平衡,跳出“放一 司法权和执法权。分税制就是要将这些税权在及地方间进行 乱一统一死”的怪圈,同时借鉴中国历史及他国经验,寻求政治智 分配。所以,分税制财政管理的实质,就是通过对不同税种的立 慧,达成良好的与地方的分权关系,以求建立有效率的、国 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在和地方进行分配,以求实现事权同 家得到良好治理。 财权的统一。 参考文献 一般来说,完善的分税制要求和地方根据自己的事 权自主地决定所辖的税种。和地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事权 【1]刘玲玲、冯懿男:《分税制下的财政改革与地方财力变化》【J], 自主决定税法的立法、司法、执法事宜;划归地方征管的地方税 税务研究,2010年4月 税种,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决定立法、开征、停征、 【2】韩婧:《分税制改革对地方税收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电子科技大 减税、免税,确定税率和征收范围。 学,2012年3月 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正确划分立法权是首要问题。即必须 作者简介 保证与地方都享有一定的、的税收立法权。能否独 杨地(1992一),女,汉族,河南南阳人,现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专、 本科生。 [2]对我国开征住房房产税的思考缪长松 作者简介 [3】新时期我国税制改革实施路线理论探讨李铁(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赵丽影(199卜一),女,满族,内蒙古通辽市人,现为郑州大学公共 长春) 管理学院2010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 一310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