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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开设赌场罪具体量刑标准

来源:保捱科技网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聚众是违法的,就需要一个的场所,开设赌场罪就是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来,以此营利的犯罪。开设赌场罪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会受到刑事处罚。对于开设赌场罪其实已经不仅仅限于在现实生活中开设赌场了,在网络上面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同时达到了规定立案标准的,那也是会被认定为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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