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处罚措施及刑事责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暂扣驾照、罚款和吊销驾照等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并在五年内无法重新取得驾照。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公共安全作为客体要件、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作为客观要件、一般主体和故意主观要件。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拘役和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将构成醉酒驾驶罪。
法律分析
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mg每100ml算酒驾,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80mg每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当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为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是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为只能为故意。
三、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一般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为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是追逐竞驶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论处;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结语
酒驾和醉酒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驾驶证暂扣、罚款等处罚,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五年内无法重新取得驾驶证。此外,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驶等恶劣行为,其量刑标准为拘役和罚金。因此,我们应该牢记交通安全,杜绝酒驾和醉酒驾驶行为,以确保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实施国家标准的通知》
第四条4.1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80
醉酒后驾车≥80
4.2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