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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不能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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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起诉,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否则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期间中断不计入执行期限。

法律分析

一、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不能上诉吗?

不服仲裁机构下达的仲裁裁决,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起诉,对基层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申请撤销。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进行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二、劳动争议仲裁效力怎么认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了争议。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下达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一般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仲裁书作出之日便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在申请执行的过程中,存在中断的情况,执行期限按照履行期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为终局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争议,金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同样适用终局裁决的规定。请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中断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期限从履行期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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