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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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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但是应满足以下条件: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2、查验相关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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