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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规定 法律问题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分析:

1、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2、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

3、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的,可以在1—5月份参保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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