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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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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的意思是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共同居住的行为,未婚同居的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向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不会受理。但是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一、民典法案婚姻财产分配

婚姻财产的分配:

1、一年内,离婚协议可反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三种情况彩礼要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三种情况应当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是一种根深蒂固的风俗,数额一般较大,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此而引发的矛盾也比较多;

3、个人投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等都属夫妻共同财产;

4、法律不保护第三者。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受理。

二、情侣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未婚同居期间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忠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一方违反了忠诚协议,对于同居的对象的忠诚,按照规定应该受到财产的惩罚。

但是,对方不履行另一方去起诉,是不受理的,因为忠诚协议是无效的。未婚同居关系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恋爱是自由的。

三、男女未登记有孩子如何离婚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起诉离婚,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属于同居关系的,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是不会受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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