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规拖欠工资、工伤医疗费等,劳动者可投诉。劳动争议与劳动合同纠纷的区别在于范围,前者指劳动关系双方因权益纠纷产生的争议,后者是前者的一种,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等产生的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等多个方面的争议。
法律分析
一、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找谁投诉
1、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主要区别是什么
1、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两者包括的范围不同:
(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2)而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纠纷的一种,指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语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时,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处理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拖欠工资、工伤医疗费等问题。劳动争议纠纷与劳动合同纠纷的主要区别在于范围不同,前者涉及劳动关系中的权益纠纷,后者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