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欠钱股东有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欠钱股东有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