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为:
1、来源不同,劳务费可以是订立中介合同、承揽合同等获得的报酬,而工资只能是订立劳动合同而获得的报酬;
2、反映的关系不同,工资反映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劳务费反映的只是劳务关系;
3、计税方式不同,支付劳务费应纳及相应的附加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支付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而工资属于企业职工的薪金报酬,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方法为:
1、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_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小于4000元)-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大于4000元)_(1-20%);
2、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四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综上所述,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劳务报酬亦称“服务报酬”。指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