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犯罪分子有罪后,如果犯罪分子在监狱执行刑期的时候,符合减刑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减刑。根据《监狱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的程序:1、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2、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3、分监区全体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4、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刑罚执行科;5、刑罚执行科对案卷初审,不符合条件退回。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6、上报进行裁定。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
一、减刑由那个地方决定
减刑裁定的管辖,也就是说减刑由哪个部门来决定的事儿,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受理定。
(一)由机关执行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的减刑
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受理。被判管制、拘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具备法定减刑条件的,由机关整理核实证据,提出减刑建议,报所在地中级人民依法定程序裁定减刑。
(二)由监狱执行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减刑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具备了“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或者具备了重大立功表现的规定之一,执行机关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整理核实证据,提出减刑建议,报所在地中级人民,依照规定组成合议庭对执行机关上报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确认其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裁定予以减刑,这是人民的一项刑事执法活动,未经人民依法定程序裁定,不得减刑。
二、提交减刑有哪些程序
提交减刑的程序:
1、有期徒刑罪犯含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提交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查,监狱长批准后,监狱应当提出书面建议,并提交当地中级人民依法裁定;
2、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省市监狱管理局审批请高级人民依法裁定,非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结果应当在罪犯中公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