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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归哪个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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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属于城建部门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规划、城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燃气公司属于住建局监管,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以向当前住建局举报,当然也可以向安监局举报,安监局也负责有这方面的监管权利城市管道燃气公司属于市工商局监管。根据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

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以向当前住建局举报,当然也可以向安监局举报,安监局也负责有这方面的监管权利城市管道燃气公司属于市工商局监管。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1、向信访局投诉。信访部门负责接待所有信访投诉案件,然后转发给其他相关部门。

2、拨打市/热线投诉。每个城市都应该设有市/热线,市/信箱,负责接纳各种各样的市民投诉,并由市/县负责分派投诉件。

3、向燃气公司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是燃气公司的个别员工的问题,建议直接向燃气公司管理部门投诉,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再考虑其他办法。

4、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电话投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

第四条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第七条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行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接受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促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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