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1.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2.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4.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安排开庭审理6.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安排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电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诉讼离婚的主体是什么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
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不予受理。
1、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孙晋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