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位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让业主的车进车库是不合法的,业主购买车库后,有权将车开进自己的车库。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不得采取停止或者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同时不得或者变相业主进出小区、入户、使用电梯以及车辆进出车位。催告的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拖欠物业费被物业起诉了,该怎么办
当业主因为不付物业费而被告上的,不要慌,这只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罢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业主想要保障自己权益的,就需要积极进行应对处理,而不是不睬不理,那样只会让自己更“受伤”。
一般情况下,业主都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应对
1、拖欠物业费被起诉的,业主可以和物业协商和解,让物业撤案结束此事。
生活中,业主拒付物业费的原因,往往是认为物业服务不好,如小区脏乱差、经常被偷等等。但这些原因,往往是不构成业主拒付物业费的理由,一旦因而被物业起诉了,极易败诉,最终不得不付款。
2、无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业主应当积极应诉,自行或委托律师收集先关证据资料进行诉讼,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业主确实想和物业“斗一斗”的,就应该积极收集证据资料,按时到应诉,要是证据充分的,还是可以胜诉的,再不济也不让听信物业的一面之词,尽可能少付一下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