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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是否有效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分析:

(1)保密协议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的义务,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关于违约责任,一般规定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自行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或者为他人进行生产或者经营。

(3) 关于违约惩罚。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不支付竞业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保密协议中或者单独约定了竞业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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