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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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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

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银行卡并共同设置取款密码。

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了。

一、车位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所有继承人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做公证时,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

二、遗产公证还需要哪些材料

如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疗卫生单位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机关证明、居委会和事处证明、村委会和乡镇证明。

5、遗嘱继承的,还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6、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已经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另外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如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须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2、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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