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主旨是在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据材料。证据在仲裁庭开庭时至关重要,双方需要对证据进行质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在收集证据时,需注意涉及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的处理,提交的证据应为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误。对于电子类证据,可提供公证法律文书或进行操作演示。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通常在提交申请书时,同时递交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开庭,证据资料是要全部交上去的。
一、一般在仲裁庭开庭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的。
二、在开庭阶段,证据是很关键的,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
劳动仲裁收集证据要注意的问题: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结语
劳动仲裁申请的有效性与证据的充分性密切相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人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在仲裁庭开庭时,双方需对证据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劳动仲裁申请人在收集证据时需注意准确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对于涉及电子类证据,可考虑提交公证法律文书或进行操作演示,以确保证据的可信度。合理而充分的证据将有助于申请人在劳动仲裁中获得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