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由败诉方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再次通知后,仍然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理由、新情况,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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