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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三年以下可以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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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三年以下不可取保候审,但符合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以及羁押期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对于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或不批准逮捕,同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一、被判刑三年以下可以取保候审吗?

判刑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判刑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被判刑三年以下的罪犯不可以取保候审,但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而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对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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