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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过世后土地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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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去世后名下土地应由其户内亲属继续使用,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
不可以继承的遗产如下:
1、公民有关人身权的遗产不能继承。
2、公民违法获得的财产。
3、国有资源使用权。
4、公民生前取得的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5、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不能继承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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