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单是医院开的。
在患者治疗结束后,医院会根据患者的医疗消费情况,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然后开具医保结算单,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个人自付金额等内容。患者可以凭借医保结算单到医保部门或社保中心进行报销,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医保结算单和出院的区别:
1、医保结算单是关于治疗所花费用和医保报销情况的清单;
2、而医院的是在接受完医疗服务服务后医院开具的的收付款凭证,并不包括医保报销的相关内容。
医保报销范围:
1、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医保结算单上的信息应该与患者的实际情况相符,如有不符之处,应及时向医院或医保部门进行反馈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