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如果农村自建房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房屋,人民可以强制执行,一般会对房屋进行拍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农村自建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将其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