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起诉和免于起诉区别如下:
1、不予起诉:不予起诉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不提起公诉。通常情况下,不予起诉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不成立,证据不足或不充分,或者认为不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不予起诉的结果是案件终结,被告人不需要经过审判程序,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免于起诉:免于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初步调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构成犯罪的条件,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免除其刑事责任。免于起诉的结果是案件终结,被告人不需要经过审判程序,也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可能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或接受相关的教育、矫治等措施。
起诉流程:
1、初步调查:警方或其他执法机关首先进行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听取证人证言等。他们会评估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刑事诉讼的条件,如是否构成犯罪、证据是否充分等;
2、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如果初步调查认为案件符合提起刑事诉讼的条件,警方会将案件移送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负责审查案件材料,决定是否起诉;
3、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会审查案件材料、证据和法律规定,评估案件是否应该提起刑事诉讼。他们会考虑证据的可靠性、事实的成立、法律的适用等因素。如果决定起诉,检察机关会向提交起诉书,并正式提起刑事诉讼;
4、受理:收到检察机关提交的起诉书后,会对案件进行受理。会通知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同时安排开庭审理的时间和地点;
5、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和证据,并进行法律判断。在审理完毕后,会作出判决或裁决。
综上所述,不予起诉和免于起诉的具体适用条件和程序可能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