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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分类和用途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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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一、农业用地能盖房子吗

农业用地不可以盖房子。

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坑塘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

国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该符合国家限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是尽可能少占农业用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申请流程如下:

1、经营者申请。经营者应制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别、数量、规范和用地范围等,并和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量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等相关土地使用条件。商量统一后,两方签署用地协议,向乡镇提出用地申请;

2、乡镇申报。乡镇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实行调查。符合条件的,乡镇应马上把相关材料上报县级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乡镇马上通知经营者,并讲明原由;

3、县级审核。县级组织农业部门实行审核,农业部门主要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

二、土地转包期限是多少?

承包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承包期限是土地承包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农民是否可以得到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关系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的稳定和完善,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我国对土地实行用途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本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转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

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三十年,土地转包期限是指家庭联产承包形式的承包期限。对村集体拥有的其他土地如机动地和五荒地等,都可以缩短承包期。承包合同要有全体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数通过,然后,由村主任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村委会印章,方为合法有效。

村委会无权随意作出承包的决议。(属于五荒地,并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外)

当然,现实中,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决定的。但如果村民不认可,向起诉的,该承包合同会因缺少村民的同意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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