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作用如下:
1、保证国家税收稳定、合理增长;
2、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以及对外贸易的发展;
3、的其他作用。
专用如下:
1.专用通过认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让获得方来抵扣税款,普通则不行;
2.专用格式严格,由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企业印制;开票时需要购货方详细的开票资料;
3.专用认证期限是180天,普通不可以抵扣,没有认证。
的作用如下: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点。
只对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中没有征过税的那部分增值额征税,也就是对价差部分进行征税,对于销售额中属于以前环节已征过税的那部分销售额将不再征税,所以说有效地排除了重复征税的因素,可以促进社会分工和经济发展
2、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无论工业、商业或者劳务活动,只要有增值的收入就要纳税,而且对于生产经营中经历的多个生产环节,也需要在各个环节上发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因此组织收入的方面优点是非常突出的,所以他也是我国目前的第一大税种,占全部税种收入的比重在40%左右。
3、方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和对进口商品合理征税。
在货物出口时,它的价格就是它的全部的增值额,所以用出口的价格直接乘以的税率,就很容易的计算出出口货物应该退税的税款,从而做到一次性将全部税款准确地退还企业,促进企业进行商品出口。
排除了货物重复征税的因素,能够使进口货物和国内同样的货物承担相同的税负,体现了国家同等纳税的原则,又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