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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购买的房子,在婚前时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共同还贷款,那么这算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保捱科技网

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已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但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如果婚前只有一方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并且婚前已还清贷款或者全款购买,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一方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但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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