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见,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